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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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6-29
文号 时效
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实施意见解读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6-2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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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意见》出台有什么现实意义和作用?

随着双碳目标升级为国家战略,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方向继续受到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在我市推广使用也将步入快车道,由于过去标准和管理措施不健全,形成了私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落地难、难落地”的局面。为满足广大群众的现实需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制定了《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明确了哪些指标和技术要求?

一是《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指标:“100%预留,10%到位”,这在国务院部委和省厅文件中都有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省工信发改财政资源住建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19〕49号)。

二是《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按照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预留电力容量,建设配电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充电设施应当建立专用的供配电系统,使用专用出线间隔,并设置专用分支箱及专用计量箱,其他用电负荷不得接入充电设施供配电系统;充电设施计量表箱应当安装在地下停车区防火分区通风、干燥、信号覆盖强的区域,预留表计后端出线通道,表计后端出线应当采用顶部桥架布线方式,并采用集中式不锈钢表箱,表箱应当有防潮、防凝露等功能设计;公共停车场按照其分布位置和车位数量配建一定数量的直流快充充电设施,不得少于1个。

三、《实施意见》怎样保障要求落实落地?

一是通过流程落实责任。将充电设施落地分为规划和审图、建设、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政府部门负责。

二是通过方案设计要求落实要求。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充电设施建设方案与供电方案同步确定,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具备投运条件。

三是通过项目验收管理刚性落实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应当逐项纳入工程竣工验收环节,对不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相关部门不得办理验收和备案手续。

四、《实施意见》除了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充电设施外,还有哪些表述?

《实施意见》明确:一是支持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充电设施(尤其是快充设施)运营模式创新,探索企业运营维护的新商业模式。

二是鼓励在建项目参照本意见开发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建成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多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三是鼓励探索居民小区及路边公共停车位共享充电设施建设、经营及管理模式。

四是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五、《实施意见》会不会造成泰州市房价上涨?

《实施意见》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执行到位预计到2022年下半年。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预留和到位,无疑增加了建设成本,增加成本的部分主要在车库一层和小区配电设施,不会造成商品住房价格大幅度攀升。相比后期改造,增加成本不大,但效果优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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