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330/2022-23489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2-10-28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2-10-2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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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按照《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制定了《泰州市数字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发挥数字政府建设的先发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一网好办”“一网协同”“一网监管”,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
一、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一网好办”方面,“苏服办”泰州总门户成为全市政务服务总入口,应用接入率和一网通办率达98%。“一网协同”方面,“泰政通”成为全市各级政府内部协同办公总入口,试点市(区)政府部门覆盖度达90%,公务人员使用率超60%。“一网监管”方面,在试点市(区)探索实现“审批、监管、执法、信用”联动机制应用。数据共享开放方面,85%以上市建系统完成数据共享,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开放率达98%。各市(区)和市级部门建立较为完善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
从“五大应用体系、三大支撑体系”方面提出21项重点任务。
——“五大应用体系”。主要包括:科学精准的数字决策体系、公平公正的综合监管体系、智能闭环的协同治理体系、便捷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整体高效的政务运转体系。分别从加快政府决策数字化、推进行业经济决策应用;提升在线监管能力、深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互联;智慧化城市治理、数字化乡村治理、精细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应急管理;提供泛在可及的政务服务、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普惠均等的民生服务;促进政务一体化大协同、优化数字政府体制机制等14个方面明确回答了“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
——“三大支撑体系”。主要包括: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集约实用的基础设施体系。分别从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加强数据高效归集共享、深入推进数据开发利用;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夯实基础设施能力、强化共性应用支撑等7个方面提出了要不断完善基础数据库和基础应用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同时确保网络安全建设与“数字政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三)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试点示范、加强督查考核等三个方面,进一步细化配套举措,激发动力活力,充分调动起各地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