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索引号 | 3212000013/2024-0000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28 |
文号 | 时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3-12-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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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自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后,2021年12月,江苏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领导批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真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办研究。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三个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根据中央、江苏省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市情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了做好资源调查工作、健全名录保护体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实行项目分类保护、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提升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推进传承体验设施建设、注重数字化应用建设、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拓展合理利用途径、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区域合作交流、提升专业队伍能力13条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营造良好氛围4个方面提出要求。
三、文件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充分吸纳和体现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经验和做法,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做好我市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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