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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416330/2026-232425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6-04-24
文号 泰政办规〔2026〕7号 时效 自2026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6-04-2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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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举措,聚焦支持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链群重点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聚力链群发展,全面提升产业能级

1.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围绕“8+13+X”链群体系,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健康食品、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化工及新材料、金属新材料及制品、新能源8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到2030年,链群规上企业产值规模突破10000亿元。立足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园区主导产业上台阶,对于园区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当年首次突破2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补,专项用于园区产业承载能力提升。

2.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细分领域,推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到2030年,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3-5个、省级15-20个。对于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国家、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补。

3.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融通。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交流,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每年支持一批细分产业链企业,按照其配套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分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补。

4.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轻工、纺织、化工、建材、冶金、机械加工等传统行业,鼓励企业主动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对现有生产线实施升级改造,到2030年,传统产业本质安全、环保、能效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每年支持一批淘汰更新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5.支持新兴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紧扣“大海新晨”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鼓励市(区)积极争创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省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对于当年成功认定的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包括园区和企业),给予园区最高200万元、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补;对于当年成功认定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省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的主要承载市(区),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奖补,专项用于产业生态构建和创新资源导入。

6.支持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30年,力争实现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零的突破。对于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组织实施协同攻关项目。每年支持一批产业协同创新项目,按照不超过新增研发投入的2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7.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重点园区、企业建设运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一批企业级、行业(区域)级、省级双跨、国家级双跨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30年,主导产业细分领域建成“一行业一平台”。每年支持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验收核定投入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50万元。

二、全力培大育强,打造优质企业雁阵

8.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施大企业培育跃升倍增计划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龙头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到2030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突破16家、180家,工业大企业实现数量“双倍增”。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亿元,且经济效益、规模实力、带动作用持续提升的企业分档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两项指标增幅均达20%以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分档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9.支持企业创新载体建设。推动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强化技术中心研发活动评价,加强制造业中试基地(平台)建设,到2030年,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累计分别达到10家、300家以上。每年支持一批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10.支持中试平台市场化服务。推动制造业中试平台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面向行业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的中试服务。到2030年,新增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3家以上。每年支持一批制造业中试平台,按照不超过对外中试服务收入5%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

11.支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重点支持创新药械、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市场推广。对于创新药、三类医疗器械产业化,按照不超过年累计销售收入额6%的比例分档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每年支持一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项目,按照不超过年累计销售收入额10%的比例分档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三、引导增资扩产,持续增强发展动能

12.支持企业实施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制造业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每年支持一批在建或者竣工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13.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支持企业提升数字化水平,推动实施“人工智能+制造业”融合应用。每年支持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每年支持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每年支持一批企业(含OPC企业)租用智能算力服务项目,对于年支付智能算力费用大于50万元的企业(OPC企业大于3万元),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的30%予以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14.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围绕工艺、技术、装备、设备改造提升实施绿色低碳项目,提高工业绿色制造水平,到2030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5%。每年支持一批绿色低碳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或者节能量分档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15.支持企业实施服务化转型项目。支持重点企业围绕服务型制造重点模式方向,推动创新发展,逐步实现从单纯制造产品向“制造+服务”转型。每年支持一批服务型制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16.支持涉企服务机构专业化赋能。支持涉企服务机构(含平台、基地)在政策信息、技术创新、智改数转网联、人工智能、绿色制造、融资融智、咨询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升赋能水平。每年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根据“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与发展指数”排名,分档给予奖补,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每年支持一批面向我市工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绿色诊断、节能诊断、人工智能诊断、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软硬件产品供给等服务的机构,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综合情况,分档给予奖补,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

四、鼓励创新争优,形成政策扶持合力

17.落实创新创优政策。建立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创新载体、专精特新、特色产业集群等主题培育库,对于新认定或者复核通过的省级以上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各类创新成果、创新活动、创新平台,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产业科创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泰政办规〔2025〕2号)予以支持。

18.强化政策兑现落实。本政策措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海陵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他政策中与本政策奖补事项相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泰政办规〔2024〕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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