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014416330/2009-01341 | 分类 | 民政、扶贫、减灾,扶贫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9-05-12 |
| 文号 | 泰政发 [2009]80号 | 时效 | 有效 |
关于调整泰州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09-05-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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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市市区行政区域格局,加快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泰州市区部分行政区划。
1.将高港区许庄街道的唐家、老庄2个村划归野徐镇代管,将调整后的野徐镇划归泰州经济开发区代管;将高港区刁铺街道界牌村的5—10组划归二桥村管理,同时将刁铺街道的屠桥、二桥2个村划归泰州经济开发区寺巷镇代管。
2.将隶属泰州经济开发区管理的响林村(春兰工业园所在地)划归海陵区京泰路街道管理;将泰州经济开发区寺巷镇城南村的1—3组划归海陵区城东街道高桥村代管。
希海陵区、高港区、泰州经济开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各项交接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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