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330/2011-01479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科技 通知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1-10-18 |
文号 | 泰政发〔2011〕180号 | 时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1-10-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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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史志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泰州市史志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史志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2011-2015年党史工作规划》、《江苏省地方志工作“十二五”规划》、《江苏省“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党史、地方志、档案事业,取得可喜成绩。
(一)党史工作成效显著
大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新四军东进泰州谈判纪念馆重新布展开放。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节庆、纪念日开展党史纪念活动。我市沈毅、高凤英入选“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广泛组织开展革命传统和烈士事迹宣讲活动,普及党史宣传教育。
党史征集编研取得新成绩。出版《海外泰州人》、《中共姜堰地方党史专题集》、《英烈千秋》等书籍,完成《建国后海陵区党史大事记(1949-1996)》,完成省《巾帼英杰》泰州地区民主革命时期的编纂工作,启动《泰州市委工作纪实》编纂。征集党史专题资料,开展抗战课题调研、革命遗址普查,出版《永远的伤痛——泰州市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资料汇编》。
(二)地方志、年鉴编纂取得新突破
全力推进《泰州市志》新修工作,到2010年已完成50%的工作量。积极指导各市(区)修志工作,已基本完成分纂稿。组织审查《戴南镇志》、《蒋家村志》、《蔡滩村志》等乡镇村志。
组织编纂出版《泰州年鉴》、《泰州大事记》,其中《泰州年鉴(2009)》荣获全国地方年鉴优秀成果评比综合一等奖。编纂出版《强泰印记》、《中国靖江宝卷》、《兴化百科》等地情资料书籍28本。
(三)档案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积极贯彻实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档案监督指导和行政执法检查。在《档案法》颁布20周年之际,通过《泰州日报》专版宣传档案工作,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五保合一”大集中、大管理、大服务模式在全国推广。全面推进社区建档工作,社区建档率达80%。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基本建档。
泰州市电子文件中心建成运行。市、市(区)基本建成史志档案门户网站,作为资政育人、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推进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和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推广应用档案管理软件。
档案馆(室)建设迈上新台阶,积极推进市档案馆建设,靖江、泰兴、姜堰新档案馆已建成。编印《档案馆指南》、《民生文件摘编》等,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十一五”期间全市149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通过等级认定,其中省特级10家,省一级109家,市级30家。
先后出版《新泰州大事录》、《古镇淤溪风情录》等档案文化精品,其中6项成果获全国第六次档案优秀成果评选三等奖。组织征集泰州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新中国成立前旧志等档案资料。
开展党史联络员、修志人员、档案员业务培训,加强档案职称评审和学科带头人培养,与江苏省委党校联合办学,培养档案管理专业人才115人。
全市党史、地方志、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事业发展资金、人力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二是全市对史志档案事业发展重视程度不够,考核机制不够完善;三是与周边地市相比,我市史志档案工作高层次人才比较缺乏。
二、“十二五”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推进史志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史志档案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党史、地方志、档案工作的准则,坚持把党史、地方志、档案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注重史志档案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注重史志档案资源的保护与建设。
2.解放思想,把握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史、地方志、档案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和充分运用好发展机遇,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3.开放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确立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着力从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有层次、有步骤、有重点地落实各项举措,促进党史、地方志、档案事业繁荣发展。
4.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面向群众,重视基层党史、地方志、档案建设。紧紧围绕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活动三个中心环节,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密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党史、地方志、档案工作职能,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1.建成泰州地方党史资料馆。全面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的编纂出版,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基本著作的编纂工作。实现党史宣传教育全覆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政治素养普遍提高。
2.建成泰州市方志馆。完成第二轮志书的编纂工作。实现市、市(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实现志书年鉴数字化。
3.档案事业与其他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本实现规范化、现代化。基本实现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和服务网络化,构建档案工作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开放体系,实现档案馆向“五位一体”转变。市档案馆建成国家一级档案馆,全市国家一级馆达2个以上,国家二级馆达3个以上。
三、“十二五”重点任务
(一)党史工作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快全市党史事业发展。
1.党史资料征集和编研。建设泰州地方党史资料馆,征集各个时期、各类专题的党史资料;重视抢救“活资料”,编写访谈录,组织老同志撰写回忆录。充分发挥党史书籍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出版《中共泰州市委工作纪实(1996-2010)》、《中共泰州地方党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完成《中共扬(州)泰(州)地方史》二卷本(1949-1996),开展泰州地方党史三卷本的编写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贴近现实的资政专题研究和党史、军史研究。
2.党史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党史宣传“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活动,把党史宣传教育普及到各行各业。编辑出版党史通俗读物,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普及党史知识。结合重要纪念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史联络员工作机制,加强对泰州市中共党史学会、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的管理和指导。
3.党史遗址保护和纪念场馆建设。统筹市和各市(区)党史纪念场馆的管理,打造全市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重点基地。根据党史部门职责,对涉及党史题材纪念场馆的布展陈列提出审查意见,严格把好政治关、史实关,确保展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充分挖掘党史遗址的社会价值,分步实施党史遗址立碑挂牌工作。配合编纂《江苏革命遗址丛书》。充分利用长期积累的党史资料,重新整理编写革命斗争和英雄人物故事,不断丰富红色旅游的内涵。
(二)地方志工作
贯彻实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创新地方志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推动全市地方志工作可持续发展。
1.完成《泰州市志》。按照省、市关于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要求,组织新修《泰州市志》,完成全书终审验收和出版。
2.指导各市(区)第二轮修志。指导第二轮各市(区)志书编纂,全面完成《靖江市志》、《泰兴市志》、《姜堰市志》、《兴化市志》、《海陵区志》、《高港区志》编纂出版。
3.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定期编纂出版《泰州年鉴》和《泰州大事记》,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区域特色、年度特点,鼓励各行业编纂本系统年鉴。加强年鉴管理,形成全市年鉴工作网络。
4.地方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旧志、年鉴资料的收集、整理力度,推进泰州市方志馆和各市(区)方志馆建设。加强地方志、综合年鉴数字化与网络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利用方志馆、史志档案信息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开放地方志、年鉴等资源。开展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适时组织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
5.其他志书和地情书编纂。完成《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泰州部分编纂任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编写乡镇志,支持企事业单位编写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结合本地区实际,适时编纂利用价值高、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情资料。
(三)档案工作
加强档案法治化建设,基本建成与泰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和档案安全体系,用信息化建设来推动全市档案工作现代化。
1.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1)档案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档案行政许可工作,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群众性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出台《泰州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档案资源的统筹管理。
(2)档案馆功能建设。贯彻实施《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坚持国家公共档案馆发展方向,加强“五位一体”档案馆功能建设。各级档案馆要确立国家公共档案馆的发展方向,突出档案馆功能的科学定位和合理布局,不断拓展档案馆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完成泰州市档案馆改造、搬迁,推进各市(区)综合档案馆建设。建立特藏室,对重要、珍贵档案采取特殊保管措施。
(3)档案数字化。逐步建立电子文件中心、电子档案中心和数字档案馆,着力推进全市档案网站建设。各综合档案馆全面使用档案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开展馆藏电子档案的接收、管理和提供利用。组织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完成室(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
(4)档案征集。积极开展文件(档案)集中管理,有条件的市(区)实行机关档案资源集约化管理。建立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加强对本地区重大活动档案的征集工作,建立“名人档案”及“口述档案”库。
(5)档案业务指导。继续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指导并督促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确保档案资源收集齐全,管理规范。依法加强国有企业档案资源建设,鼓励和引导非国有企业自觉建档。加强对泰州医药高新区档案工作的指导。加强对社保、教育、卫生、工商、民政等民生领域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推进新农村建设、社区档案工作。全面提高档案室工作规范化水平,培育10个五星级、15个四星级、100个三星级档案工作单位。
2.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1)档案馆公共信息服务。全面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府信息利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现行文件中心建设和网上信息发布工作。
(2)档案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加强档案文化精品建设,继续开展全市档案文化精品成果评选活动。市档案馆完成2个以上各类陈列展览,各市(区)举办10个以上各种档案陈列展览。强化对基层档案部门和档案学会的综合指导。
(3)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施建设,组织、策划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较高教育意义的宣教活动,市档案馆和新四军东进泰州谈判纪念馆争创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1)档案抢救保护。完成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努力抢救自然历史文化遗产。加快纸质档案特别是历史档案数字化进程,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50%以上,新中国成立前档案数字化率达100%。
(2)档案安全管理。加强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档案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完善档案安全保管保密制度和档案馆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安全备份机制,逐步实现各类档案文件的全面备份,逐步推进综合档案馆实行档案远距离、跨区域异地存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史志档案事业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增长保持同步,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确保规划期内各重点目标的实现。
(二)完善党史、地方志、档案工作考核体系。深入研究史志档案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各地应将史志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史志档案工作的目标考核,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史志档案工作科学发展。
(三)切实加强党史、地方志、档案队伍建设。根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史志档案人才培养方案,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机制和环境。加强党史、地方志、档案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实现史志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不断开创全市史志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