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330/2015-05885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人事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5-11-13 |
文号 | 泰政发〔2015〕181号 | 时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5-1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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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沈惠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惠彪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泰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潘爱民同志任江苏泰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章涛同志任泰州市高等教育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局局长职务;
周国翠同志任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焦斐虎同志任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葛立网同志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广宏同志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铭同志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江苏省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公路路政支队支队长职务;
周进华同志任江苏省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公路路政支队支队长;
张连璋同志任泰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顾军同志任泰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濮同志任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李志高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曹茂良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严晓明同志泰州市高等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祝伟民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建华同志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徐朝铭同志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3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