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416330/2015-05847 分类 国防 通告
发布机构 泰州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4-15
文号 泰政发〔2015〕66号 时效 有效
市政府关于5.12防空防灾试鸣警报的通告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5-04-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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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关于5.12防空防灾试鸣警报的通告

  5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市民分辨警报信号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 决定于2015512日上午10:0010:30鸣放防空防灾警报。

警报鸣放依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试鸣范围:泰州市辖区。(含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5

  

  

  

  

  主送: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市各直属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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