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014416330/2015-05847 | 分类 | 国防 通告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5-04-15 |
| 文号 | 泰政发〔2015〕66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关于5.12防空防灾试鸣警报的通告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5-04-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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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5.12防空防灾试鸣警报的通告
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市民分辨警报信号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 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10:00至10:30鸣放防空防灾警报。
警报鸣放依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试鸣范围:泰州市辖区。(含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5日
主送: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市各直属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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