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 014416330/2015-05868 | 分类 | 工业、交通 公告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5-12-21 |
文号 | 泰政发〔2015〕202号 | 时效 | 有效 |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5-12-21 00:00
- 浏览次数: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我市辖区内宁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宁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宁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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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启线DK134+697~DK177+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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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别 |
宁启铁路起止里程 |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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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左侧 |
线路右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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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线 |
DK134+697~DK177+07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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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线 小计 |
4237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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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线 |
DK134+697~DK177+07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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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线 小计 |
42378米 |
注:DK表示设计里程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1日
主送: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市各直属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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