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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41864/2025-307679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5-10-28
文号 泰医保函〔2025〕110号 时效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泰州姜堰启明张勤眼科医院职工医保实行DRG付费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2025-10-28 14:38
  • 浏览次数: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泰州姜堰启明张勤眼科医院职工医保实行DRG付费的通知

泰医保函〔2025〕110号

市医疗保障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泰州姜堰启明张勤眼科医院:

为实现DRG付费医疗机构全覆盖,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泰医保发〔2022〕5号)、《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泰医保函〔2024〕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8月1日起对泰州姜堰启明张勤眼科医院职工医保实行DRG实际付费(见附件),8月前住院病例按原支付方式执行。


附件:泰州市新增DRG实际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泰州市新增DRG实际付费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医院名称

医疗机构编码

卫健

等级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专科)

是否

有普通住院

级别

差异系数等级

泰州姜堰启明张勤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泰州姜堰启明张勤眼科医院)

H32120402039

未定级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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