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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41663/2013-03500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3-07-31
文号 时效
关于印发《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内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国土局
  • 发布日期:2013-07-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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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内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改进和完善市局机关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各处室(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实现以个人绩效保证处室绩效、以处室绩效保证全局绩效的目标,决定在市局机关实施内部绩效管理工作。现根据泰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效能发[201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绩效管理对象分两个层面:一是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二是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立足全局实际,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力求指标内涵正确、体系设计周密、评估程序简化规范。

2.过程管理、持续改进。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适时工作改进,推进各项工作按时、高效、优质完成。

3.注重导向、稳步推进。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基层满意、社会公众满意为导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改进和完善绩效管理方式方法,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指标体系设置

()处室(单位)指标体系

处室(单位)绩效管理的目标内容,主要包括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创新创优目标和工作满意度目标4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

职能工作目标:为个性指标,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3个二级指标构成。重点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和市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常规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按照“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能或直属单位登记中明确的主要职责及应承担的社会服务责任。其他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单位)承担的上级部门和市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管理工作目标:为共性指标,由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3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目标,主要考评处室依法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办事效率、遵纪守法等内容。

创新创优目标:为共性指标,由创新创优成果体现、工作适时改进2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评处室(单位)创新创优成果、未完成工作项目的整改落实等情况。

工作满意度目标:为共性指标,由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2个二级指标构成。内部评议,分领导评价和处室(单位)互评两个层次;外部评议,分基层单位或服务对象评价、上级部门评价两个层次。

()个人指标体系

个人绩效管理,由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设定指标体系。一般设立工作考核目标、内部管理目标、工作满意度目标3个一级指标。其中:工作考核目标,为个性指标,主要考评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目标,为共性指标,主要考评个人遵守内务条令、纪律条令等情况;工作满意度目标为共性指标,主要为处室内部对被评估人的评价。

各类绩效管理指标内容、分值权重及实施分工等详见附表。

四、方法步骤

绩效管理主要通过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评估来实现。

绩效评估分级实施,市局评估处室(单位)绩效,处室(单位)评估个人绩效。

()处室(单位)绩效评估

处室(单位)绩效评估采取工作考核、公众评议和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基准分为100分,其中工作考核70分、公众评议20分、督促检查10分。

1.工作考核

分为年初制定工作目标(5%)和全年考评(95%)两块。其中,全年考评包括各季度职能工作的考评(60%)、年底管理工作的考评(30%)及创新创优目标的考评(10%)。

(1)年初制定工作目标。4月中旬完成。其中:职能工作目标,由各处室(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局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处室(单位)工作职能,梳理本处室(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目标,并按季度进行细化分解,确定相应权重。管理工作目标,由相应牵头部门制定。创新创优目标,由各处室(单位)自主申报。

具体按如下程序进行:

①通知。市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下发通知,明确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的主要内容、条目数量、格式规范、报送时间、工作要求等。

②申报。各处室(单位)编制职能工作目标计划,牵头部门编制管理工作目标计划报送绩效办审核。

③审核。绩效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处室(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进行审核。

④反馈。绩效办向各处室(单位)反馈《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审核意见。

⑤确认。各处室(单位)将修改、调整后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经由本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签字确认后报绩效办。

⑥审定。绩效办集中提请相关领导审议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报局主要领导签字审定。

⑦公布。绩效办根据局主要领导审定意见,将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予以公布,作为处室(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评估的依据。

(2)职能工作考评。每季度后10天内,完成对市局各处室(单位)职能工作目标的季度考评。具体由绩效办组织实施。季度考评按如下程序进行:

①部门自评。各处室(单位)在全面总结季度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目标,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进行分析和总结,完成自查自评。

②目标考核。各处室(单位)按要求上报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绩效办组织审核考评。

③督查督办。绩效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考评,对各季度考评情况,形成评估报告报局领导。对各处室(单位)季度考评中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发出督查通知,推进工作落实。

(3)管理工作考评。次年1月中旬完成。具体由绩效办组织实施。相关牵头部门对被评估处室(单位)全年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核、评分,并按规定表式填报处室(单位)成绩,交绩效办汇总。

(4)创新创优目标评审。年底前,由绩效办结合各处室(单位)创新创优成果申报情况,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创新创优目标的评审。

工作考核得分计算方法为:

工作考核得分=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得分×5%+全年考评得分×95%

全年考评得分=职能工作得分×60%+管理工作得分×30%+创新创优得分×10%

职能工作总得分=一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二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三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四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

管理工作、创新创优计分方法另行通知。

2.公众评议

主要是对处室(单位)的工作满意度目标进行考核,实行年底一次性评估。主要采取服务对象投票、发放填写评议表的方式,征集服务对象、上级机关、基层单位对各处室(单位)效能建设的评价情况和具体意见,具体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项。内部评议、外部评议权重分别为40%60%。内部评议分领导评议、处室(单位)互评,权重分别为40%60%。外部评议分上级部门评议、基层单位或服务对象评议,权重分别为30%70%

工作满意度得分计算方法为:

工作满意度得分=内部评议得分×40+外部评议得分×60

内部评议得分=领导评议得分×40+处室(单位)互评得分×60

外部评议得分=上级部门评议得分×30+基层单位或服务对象评议×70

领导评议得分=(满意率×1.0+基本满意率×0.8+不满意率×0)×100

处室(单位)互评、上级部门评议、基层单位或服务对象评议得分计算方法同上。

满意率=满意票数÷(收回票数-“不了解”票数)×100

基本满意率、不满意率计算方法同上。

3.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内容由绩效办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确定,全年可通过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项目跟踪督查、举报投诉查处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查实扣分制,扣满10分为止。

督查考核细则另行通知。

()个人绩效评估

年初应制定目标计划书,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其中:工作考核目标计划,由个人根据处室(单位)内部分工,将任务按季分解后申报,经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确定;内部管理目标计划,由处室(单位)结合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制定。

个人绩效评估从工作考核、内部管理考核和工作满意度考核三方面进行。基准分为100分,其中工作考核50分、内部管理考核20分、工作满意度考核30分。

工作考核目标按季评估,得分计算方法为:

工作考核目标总得分=一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二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三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四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

内部管理目标日常考评,做好相关记录,年底一次性考评打分。

工作满意度目标分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评价2个层面,年底组织测评,测评内容见附表。得分计算方法为:

工作满意度得分=主要负责人评价平均分×50%+一般工作人员评价平均分×50%

五、绩效管理评估的总分计算、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

()总分计算

处室(单位)绩效总得分=工作考核得分×70%+工作满意度得分×20%+督促检查所扣剩余分

个人绩效总得分=工作考核目标总得分×50%+内部管理目标得分×20%+工作满意度得分×30%

()等次确定

处室(单位)、个人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4个等次。相应分值段为:

优秀:总得分≥90分;

良好:80分≤总得分<90分;

达标:70分≤总得分<80分;

诫勉:总得分<70分。

()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市局将予以通报。

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后备干部培养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评估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的处室,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相应提高。

市局将开展“先进处室”、“优秀处长”评选活动。“先进处室”、“优秀处长”的产生,根据处室(单位)绩效评估最终得分情况,分组排序,由绩效办按照1:1.5的比例提出各组候选单位、人员建议名单,提请局党委研究确定。

今年起,市级机关将开展“先进处室”、“优秀处室”、“优质服务窗口”、“优秀处长”评选活动,市局推荐名单在确定的市局“先进处室”、“优秀处长”名单中产生。

对绩效管理评估结果确定为“诫勉”的处室(单位)和个人,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向局党委、个人要向处室(单位)负责人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并接受诫勉谈话。确定为“诫勉”的处室(单位)由局党委视情作出列为重点整改单位的决定。

凡发生处室(单位)人员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情况的,当年度处室(单位)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本已定为“诫勉”等次、无等次可降的,直接列为重点整改单位。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个人,当年度个人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处室(单位)和个人绩效管理,是实行内部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全员绩效管理工作,在市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绩效办会同相关牵头部门负责处室(单位)绩效评估、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处室(单位)负责个人绩效评估。绩效办、相关牵头部门以及各被评估处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3.积极探索。各处室(单位)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不断推动绩效管理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在工作中要大胆实践,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4.严肃纪律。要认真开展处室(单位)绩效管理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程序公开、方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防止考评工作流于形式。考评人员要顶起碰硬,严肃考评,考出实效。被考评处室(单位)和个人,要实事求是地上报工作完成情况,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坚决制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考评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评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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