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63/2015-05233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15-05-31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国土局
- 发布日期:2015-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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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发〔2015〕4号)的有关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政策要求。
(二)研究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研究决策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重大事项。
(三)统筹协调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工作。
(四)组织开展有关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组织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五)指导和推进各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六)研究处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完成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吕亚生 局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兴国 副局长、党委委员
何文忠 副局长、党委委员
潘金华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刘银发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成 员:朱 兵 局地籍管理处处长
范建国 局办公室主任
黄仲梅 局人事处处长
张来齐 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孟尔贵 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主任
马 健 局财务处副处长
刘国成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仁德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韩中东 兴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钱忠星 姜堰国土分局局长
庞佑林 海陵国土分局局长
朱秋生 高港国土分局局长
陆 俊 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机构筹建组、技术信息组和政策宣传组4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具体业务和日常工作。
主 任:潘金华 副局长、党委委员
副主任:朱 兵 局地籍管理处处长
成 员:冒 雨 局地籍管理处副处长、市政务服务中心国
土分中心副主任
钱 钧 局第三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
张亚钰 局人事处副处长
黄 薇 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周华健 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秀凤 交易中心高级工程师
陈宇亮 局财务处科员
赵 桦 局地籍管理处经济师
蔡建峰 局地籍管理处科员
同时,吸收市房管局、农委、农工办、法制办等部门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