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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41663/2015-05236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5-05-22
文号 时效
泰州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信息来源:市国土局
  • 发布日期:2015-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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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我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2014年,全市共查明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不含泰兴市),其中泰州经济开发区3处,高港区2处,靖江市3处。针对已经发现的隐患点,各市(区)严密做好监测和预防。2014年汛期和梅雨期,是地灾防治的重中之重。我市625日入梅,梅雨期23天,入梅和出梅偏迟,梅雨期正常,梅雨量比常年偏少。梅雨期和汛期内,各地通过加强汛期值班、设立地灾隐患点标牌、开展地灾通讯应急模拟演练等,确保了全市地质环境状况的平稳。

527,市局组织了一次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及如何处置”模拟演练,共选择10家基层国土所(分局)为演练对象。在这次模拟演练中,各市(区)局(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要求,参加演练对象均能及时接听应急电话(电话更改也能及时告知上级),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反馈灾情,灾情书面报告较全面,面对灾情能迅速准确地做好“先期处置”,高港区、姜堰区分别设置了“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表”和“灾情通知单”,把模拟演练当作一次真正的临灾应急处置对待,提高了演练效果。

2014819,市局在巡查中发现靖江市新桥镇三太村长江一道圩江堤裂缝险情,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后经省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专家现场核实,提出了处理建议。另外,靖江市孤山山体崩塌、滑坡灾害被列入省主要地灾隐患点,也是我市主汛期特别是强降雨季节的防范重点,针对此隐患点,已形成了《靖江市孤山山体稳定性应急调查报告》,提出了控制上山人流、设置隔离带、严禁在山上和周边进行任何工程建设等建议,2015年将全面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对于渐变性地质灾害,我市主要是地面沉降、软土层和地下砂土液化。在地面沉降轻度危害区和潜在危害区兴化市、泰州市区、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其全年水位随着季度和丰枯水期的变化而缓慢变动,特别是漏斗区中心地段的主城区西片,总体上是到了用水高峰的二、三季度,水位埋深较低。与2013年相比,各地水位变幅总体上缓慢或趋平,反映了我市地下水地质环境状况持续趋好的总体态势。

二、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2015年趋势预测

经对我市2014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分析,我市境内地质环境条件总体较好, 2015年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往年一样,主要是要加强对5-9月汛期的预防,预测发生普通小型的地面塌陷1-2次,但不会发生严重的地质灾害公共事故。要高度重视靖江孤山崩塌滑坡灾害的发生,严密监控,加强值守,科学实施地灾治理工程,特别在6-8月的主汛期内,极易发生突发性地灾事故,要严加防范台风等恶劣天气和洪涝影响。

三、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经过各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调查,全市共查明201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长江江岸崩塌11处、地面沉降3处,滑坡崩塌1处(详见附表)。

1、防治重点区

1)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沿江和里下河地区

根据市防指组织的2015年汛前检查和水下测量结果,我市沿江、里下河地区仍存在防汛隐患,一是长江部分河段河势不稳,二是部分水利工程存在隐患,三是部分镇区防洪标准不高,这些都给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各地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府应急办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对隐患点、危险点设立标志,密切做好水下地形测量,储备应急物资,做好抛石护岸工作。

靖江孤山山体陡峭,西坡、西北坡、东北坡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狭小的山顶房子在悬崖边,山腰和山脚很多滚落的石块,树木明显向山脚倾斜。每年庙会期间,上山人很多,或遇到强降雨天气,会加重山体不稳定,威胁山上人员和周边住户安全。

2)地面沉降、软土层和地下砂土液化重点防治区

泰州市区、兴化市区已被列为江苏省地面沉降轻度危害区,要重点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面沉降定期监测工作。靖江、泰兴、姜堰是江苏省地面沉降潜在危害区,要重点强化地下水管理,加密地下水监测网点。各地还要做好区域性的地灾防治规划和调查勘察,继续做好建设用地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审查地灾评估报告,督促各单个建设项目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防灾意见,做好应对地面沉降或软土层、砂土液化等地灾预防的措施。

2、重点防范期

我市每年5-9月进入汛期,其中68月是主汛期,特别是主汛期内的梅雨时节,其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而85%以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均发生在此时段内,因此68月是我市重点防范期,各地要及早部署,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四、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和防治措施

工作目标是: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地灾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建设;地灾隐患点得到全面监控;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适时搞好有针对性的地灾应急演练;确保地灾零死亡。

防治措施是:

1、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一把手是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的总指挥长,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地矿科室和相关国土资源所负责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认真制定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根据防治方案要求具体落实,严格贯彻执行。

2、落实地灾防治经费,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在年度财政预算和国土资源系统专项经费中,要安排一定的地灾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地灾隐患点、危险点,要设置警示标志牌,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和监测责任人,并予以公开、公示。对隐患点附近1公里范围内的居民户发放“地灾防范明白卡”,该卡一式三份,一份发给居民户、一份报市局备查、一份自留存档。要在当地政府应急办的领导下,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的作用,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地灾反应的能力。

3、开展地灾巡查,落实地灾报告制度。要在汛期前、汛期中做好地灾巡查工作,特别是做好长江大堤的巡查。认真落实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地灾零报告等日常工作。要确保汛期电话24小时畅通,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地灾应急演练。沿江各市(区)要建立突发性江岸崩塌地质灾害应急机制,大型、特大型险情(灾情)必须在1小时之内上报,小型、中型灾情(险情)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要及时将本地地灾防治的做法和地灾信息,报当地政府应急办。对汛期地灾信息报送不及时、对地灾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加强地下水监测和建设项目的地灾危险性评估管理。要加密地下水监测网点,对城区和重点乡镇做到全面覆盖到位。要加强对地下水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购置先进的便携式监测核查仪器,逐步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继续做好建设项目的地灾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确保地灾报告真正为项目用地的安全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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