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报告
14个案例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 信息来源:泰州新闻网
  • 发布日期:2021-01-2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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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个团队、3名检察官获省检察院表彰,13人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专门人才库。强化精品意识,14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份文书获评全省十佳和优秀法律文书。

增强大局意识,服务中心工作体现新担当

全力参与疫情防控 起诉28件49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3起暴力抗拒疫情管控和10起销售“假口罩”等伪劣防疫物资案件。

致力护航民企发展 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8人作出不批捕决定、4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加大对高新技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3件110人。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决落实市委脱贫攻坚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对口帮扶10个经济薄弱村,按期完成帮扶任务。深入开展“网格大走访”活动,协调解决困难群众各类诉求50余件。落实“应救尽救”要求,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6件,发放救助金257万元。持续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10件10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27件,协助追讨欠薪300余万元。

坚持惩防并举,建设平安泰州作出新贡献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290人,起诉54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相关做法连续三年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打好重大案件攻坚战,优质高效办结上级督办案件5件。两级检察机关协同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涉案金额34.5亿余元的虞凌云等人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依法追加认定黑恶犯罪11件,不予认定24件,纠正漏捕20人,纠正漏诉8人,已判案件无一被改变黑恶定性,办案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强化破网打伞,共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264件,相关部门已立案查处105人。聚力打财断血,会同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9亿余元,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组织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对办案中发现的基层组织治理、民间借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24件。

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00人,起诉5644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起诉邪教组织犯罪7件12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1件54人,对4名处级干部提起公诉。着力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016件1593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互联网犯罪,起诉99件412人。

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聚焦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49件60人。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不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 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39件、撤案75件,纠正漏捕48人、漏诉5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1件。

精准推进民事诉讼监督 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7件、提出抗诉10件,法院已再审改变40件。

着力做实行政诉讼监督 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共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0件,同比上升11.1%。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共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诉前检察建议370件,到期整改率99%,绝大部分问题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前得以解决,努力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迈出新步伐

倾力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88人,不起诉436人。

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145人。

结合办案促进机制完善 发挥检察建议的促进作用,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5件,采纳率98.1%。

打造检察普法特色品牌 建成全省首家检察普法中心,举办法治教育、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各类活动56场,3000多人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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