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5-0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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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三 批 2023年 4 月 29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266 | 高港区胡庄镇宗林村古田线与古宣线交叉处西侧赢晟文体用品厂1楼一废塑料加工厂,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生产废水直排厂区西侧河道,生产噪音扰民,傍晚时段更为明显,望查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水、噪声、其他 | 泰州市高港区赢晟文体用品厂,主要从事体育用品制造、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位于高港区胡庄镇宗林村古宣线北侧。厂房北侧距离居民约390米,南侧距离居民约170米,东侧距离居民约180米,西侧无居民。 经查,高港区赢晟文体用品厂于2022年年底,已将生产设备及原料、产品全部搬离厂房,并于2023年3月24日完成了注销登记。2023年4月15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胡庄镇工作人员对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目前该厂房作为编号7-48交办信访件中田野村田厦8组废旧塑料加工作坊原料及设备的封存点,厂房内无生产经营活动,无噪声和生产废水产生。4月16日、4月21日、4月24日,胡庄镇工作人员又多次对该厂房进行巡查,未见生产迹象。 | 不属实 | 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处厂房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新上项目。胡庄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封存点的日常巡查,严禁私自生产。 二、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胡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厂房的巡查力度,如有新项目落户该厂房,应按要求提前办理环评手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
2 | 267 | 靖江市人民南路111号龙馨园小区居民反映:小区东侧企业排放异味废气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要求继续查处整治。 | 靖江市 | 大气 | 2023年4月4日-23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江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对信访所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一、江苏凯靖管业有限公司。4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热浸锌车间正在生产中,1条加工件热镀锌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及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对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加药箱进行快测,加药箱内液体呈碱性,对照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自行监测,现场提供了自行监测报告。发现问题:(1)热浸锌池、酸洗池槽边吸风废气收集效果不佳,部分废气不能有效收集;(2)酸洗车间门窗未全部密闭,个别窗户玻璃破损。4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热浸锌车间正在生产中,1条加工件热镀锌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及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部分车间窗户已关闭。4月4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酸洗车间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排口的盐酸雾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酸洗工段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氯化氢浓度为4.10mg/m3、氯化氢排放速率为0.10kg/h,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氯化氢浓度10mg/m3、氯化氢排放速率0.18kg/h)。4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热浸锌车间正在生产中,1条加工件热镀锌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及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对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加药箱进行快测,加药箱内液体呈碱性,车间西侧窗户已全部关闭,4月4日检查时发现的破损窗户已修复。江苏凯靖管业有限公司已安装用电监控设施,确保生产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4月12日接入靖江市生态环境监管平台。 二、江苏京伦染织有限公司。4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浆染车间正在生产,毛巾车间未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浆染车间配套的2套二级水喷淋+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及废水处理工段配套的两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发现问题:(1)浆染车间大门、屋顶及部分窗户未密闭,浆染废气收集效率不佳,部分废气通过窗户及屋顶逸散,车间外有明显异味;(2)浆染车间生产物料随意堆放,车间地面废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3)废水处理工段生化池及调节池上方已密闭,但有部分破损现象;(4)水处理污泥贮存在厂区西南侧雨棚内,四周未密闭,气味有逸散现象。4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浆染车间、筒纱车间、毛巾车间染色工段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转。针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公司整改进展情况:(1)浆染车间屋顶及窗户正在逐步进行封闭整改,(2)车间地面内仍有少部分“跑冒滴漏”现象;(3)调节池上方原破损处已封闭,生化池上方封闭少部分破损处正在整改;(4)原堆放在厂区西南角雨棚内的水处理污泥已清理,水处理污泥堆放在车间内专门的污泥堆放区。 4月21日、22日、23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3次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厌氧生化池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排口的氨、硫化氢排放量进行监测,对浆染车间1排口、2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口氨排放量分别为0.04kg/h、0.05kg/h、0.06kg/h,硫化氢排放量分别为0.07kg/h、0.08kg/h、0.08kg/h,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硫化氢0.33kg/h、氨4.9kg/h);浆染车间1号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1.00mg/m3、0.95mg/m3、0.9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分别为0.02kg/h、0.02kg/h、0.02kg/h,2号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1.02mg/m3、1.02mg/m3、0.98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分别为0.02kg/h、0.02 kg/h、0.02 kg/h,均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浓度60mg/m3、速率3kg/h)。 三、靖江市华汇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转,日处理水量约6万吨,处理后尾水排入九圩港。粗格栅、细格栅、厌氧池、污泥浓缩池、脱水车间、污泥储存库已全部封闭,废气收集后经2套生物洗涤过滤除臭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检查时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项目产生污泥委托靖江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置,提供了一般生活污泥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发现问题:(1)现场检查时在污泥储存库处闻到淡淡的异味,废气未接入收集处理系统,查阅“除臭改造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意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对该公司污泥储存库无组织异味收集、处置未作要求;(2)废气排口采样监测平台设置不规范。检查时因废气排口采样监测平台不能满足监测安全要求,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未能对该排口进行采样监测,待企业完成整改后进一步组织监测。4月13日,该公司完成监测平台建设,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硫化氢排放量、氨排放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排口高度15米,硫化氢排放量为0.10kg/h、氨排放量为0.02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硫化氢0.33kg/h、氨4.9kg/h)。4月14日现场检查时,污泥储存库正在进行全封闭整改,部分墙缝已用发泡剂密封;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已设置“Z”型废气采样监测平台。4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中,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污泥储存库正在进行全封闭整改,部分墙缝已用发泡剂密封。 | 部分属实 | 一、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江苏京伦染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江苏京伦染织有限公司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控制废气排放。 二、要求江苏凯靖管业有限公司、靖江市华汇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生产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1.靖江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苏京伦染织有限公司厂界上风向及下风向的臭气进行监测,4月24日、25日、26日已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作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
3 | 268 | 海陵区红旗街道中菱社区吴家舍北侧约200米处江苏金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生产过程厂区中央位置烟囱排放有毒异味废气,产生较大扬尘,噪音扰民,距居民区不足200米,多次向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企业搬迁。 | 海陵区 | 大气、噪声 | 2023年3月9日、4月24日,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两次会同红旗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位于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大道中桥路99号,营业执照名称:江苏金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领建设”),成立于2004年11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917682976060,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建筑材料销售。金领建设公司《沥青砼建材材料生产基地搬迁改造项目》于2010年4月取得审批意见,2015年2月16日取得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22年12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917682976060001Q)。该项目年产沥青砼25万吨、路基材料35万吨。金领建设公司《沥青砼建材材料生产基地搬迁改造项目》有2条沥青拌和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2栋沥青拌和楼、沥青破碎设备等;主要工艺流程为石料、沥青加热-封闭拌和-检验-成品;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沥青烟气、粉尘、锅炉燃烧废气,其中沥青烟气无组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高空排放,石料烘干粉尘经三级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该公司共设置3个排气筒,其中厂区中央拌合楼设2个排气筒,燃气锅炉设1个排气筒;该公司生产噪声主要为废沥青回收破碎噪声及沥青拌和噪声。 现场检查时,金领建设公司废沥青回收破碎设备安装在厂区西南角,距离红旗街道中菱社区吴家舍最近仅70米,存在噪声扰民情况,且破碎点东侧为废热沥青堆场,东风或北风情况下,沥青气味无组织排放扩散至居民区,存在废气扰民情况。该公司生产受市场订单影响较大,最近一次生产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且生产作业仅在昼间进行。 2023年3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物料均已覆盖,厂区西南角废热沥青堆场气味明显,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将废热沥青堆场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处,同时针对废沥青破碎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2023年4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物料均已覆盖,地面潮湿,废热沥青堆场已转移至厂区北侧远离居民处,厂界无明显气味,该公司为降低废沥青破碎噪声,已在围墙处建设降噪挡板。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金领建设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YCJC202304240622):场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最大值60μg/m³,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0.5mg/m³的限值要求;北侧厂界噪声50dB(A)、西侧厂界噪声47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二类区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金领建设公司加强厂区物料管理,严格控制破碎作业时间,避免扰民,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下一步工作 1.海陵生态环境局、红旗街道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巡查,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噪声等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金领建设公司的环境执法监管,并对该公司生产作业时噪声及废气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
4 | 269 | 兴化市钓鱼镇海河大桥西北侧一砂石码头,近半月以来,陆续有船舶停靠装卸污泥,去向不明,要求查明污泥性质、来源和去向。 | 兴化市 | 其他 | 兴化市钓鱼镇钓鱼村砂石码头为葛某前砂石码头,该砂石码头场地北侧为钓鱼中石化加油站、南侧为海沟河、西侧为鱼塘、东侧为232省道。该砂石码头场地2014年由葛某前承包至今,一直作为葛某前砂石码头使用。2023年被江苏腾铎建设有限公司用于兴化市钓鱼镇钓鱼村杨廒段沟塘填土工程堆场。现场调查发现,葛某前砂石码头场地上堆放物料约180方左右,物料颜色、形状与一般土壤相似,无异味,初步判断属于渣土类物质,堆放现场部分物料未覆盖。 经调查询问当事人,该场地堆放的物料周转为: 2023年4月10号江苏腾铎建设有限公司周经理、吴经理联系吴某龙运输工程渣土到葛某前砂石码头,用于兴化市钓鱼镇钓鱼村杨廒段沟塘填土工程施工项目使用。 2023年4月12号兴化市安航运输有限公司丁经理联系吴某龙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从杭州合正码头运出,并提供给了吴某龙土壤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0220483-023A)。根据监测报告显示该土壤六价铬、汞、砷、镉、铅、铜、镍含量未超过国家标准,该土壤来源为杭州市临平区联片小区施工项目。 2023年4月10号无相关单位的周姓人员联系吴某龙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从苏州郭巷码头、杭州合正码头两家码头运出,并提供给了吴某龙土壤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JK-EL-2301001-1)。根据监测报告显示该土壤铜、锌、铅、镍、铬、镉、汞、砷含量未超过国家标准,该土壤来源为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2023年4月10号无相关单位的谭姓人员联系吴某龙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从上海憨牛码头运出,并提供给了吴某龙土壤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A22010155)。根据监测报告显示该土壤铜、锌、铅、镍、铬、镉、汞、砷含量未超过国家标准,该土壤来源为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西段)工程项目。 主要去向为: 吴某龙与江苏腾铎建设有限公司、兴化市安航运输有限公司、周姓人员、谭姓人员在未签订相关合同的情况下,从2023年4月11日开始陆续接受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西段)工程项目、杭州市临平区联片小区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渣土,吴某龙共调度30艘船,这些船从2023年4月11日开始陆续把工程渣土运输到葛某前砂石码头场地,江苏腾铎建设有限公司再通过卡车把工程渣土运到兴化市钓鱼镇钓鱼村杨廒段沟塘填土工程施工项目场地。 截止4月25日总运输工程渣土1万吨左右,目前葛某前砂石码头只有部分工程渣土已全面覆盖,大部分工程渣土已全部填埋在兴化市钓鱼镇钓鱼村杨廒段沟塘填土工程施工项目场地。经过调查,兴化市钓鱼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工程渣土转运及填埋的行为合法合规。 | 部分属实 | 一、钓鱼镇政府要求吴某龙对场地的工程渣土进行全面覆盖; 二、兴化市城管局联合钓鱼镇政府监督吴某龙对该工程渣土进行后续妥善处置。 三、下一步,兴化市城管局加强全市从事渣土经营处置管理工作,禁止违规渣土跨省跨市进入兴化境内;钓鱼镇加大监管,确保吴某龙现场整改到位,后续合规处置渣土。 | 阶段性办结 | |
5 | 270 | 兴化市戴窑镇双里村北李庄S229省道西侧约50米处超群石粉厂,无环评手续,未按要求设计安装粉尘排放烟囱,厂区南侧约500米处农用地块上露天堆放大量碳酸钙原料,雨天碳酸钙原料渗液流入南侧河道,望查处。 | 兴化市 | 大气、水、垃圾、其他 | 2023年4月24日,戴窑镇分管负责人、环保办工作人员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超群石粉厂,实际名称江苏超萌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戴窑镇双里村北李435号,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项目生产。生产工艺为玉米、豆粕、碳酸钙粉等原料-粉碎-搅拌-提升-灌装。 一、关于“兴化市戴窑镇双里村北李庄S229省道西侧约50米处超群石粉厂,无环评手续”的问题。经调查,江苏超萌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项目2023年3月已通过发改委备案,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二、关于“未按要求设计安装粉尘排放烟囱”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房内粉碎生产工段有布袋除尘设备,但未安装粉尘排放烟囱。 三、关于“厂区南侧约500米处农用地块上露天堆放大量碳酸钙原料,雨天碳酸钙原料渗液流入南侧河道”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南侧500米处露天堆放约500吨碳酸钙原料,距离南侧河道较远,未发现碳酸钙原料渗液流入河道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江苏超萌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饲料添加剂项目生产。 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江苏超萌饲料有限公司未取得环保手续、项目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要求江苏超萌饲料有限公司取得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取得手续后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对露天堆放的碳酸钙原料进行覆盖,不可露天堆放,同时加强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碳酸钙原料渗液流入河道。 四、下一步,戴窑镇镇政府加大对江苏超萌饲料有限公司饲料添加剂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依法依规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按照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兴化生态环境局在该公司停产整顿阶段将加强巡查,确保该企业整改到位后合规生产。 | 阶段性办结 | |
6 | 271 | 姜堰区白米镇碱场村10组与12组交界处一东西走向河道:1.河道淤塞,河面漂浮大量杂草垃圾,蚊虫滋生,距居民区不足5米,影响居民健康;2.河道1号桥东北侧一土坑内堆放大量腐烂蔬菜等垃圾,环境脏乱差,望整治。 | 姜堰区 | 水、生态、垃圾 | 2023年4月24日,白米镇会同姜堰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姜堰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调查。 一、关于“河道淤塞,河面漂浮大量杂草垃圾,蚊虫滋生,距居民区不足5米,影响居民健康”的问题。经查,该河道实际为10组、12组排水沟,两侧芦苇丛生,沟底淤泥较多,排水沟内水面有大量水葫芦等水生杂草,岸边有村民堆放的少量杂草,导致蚊虫滋生。4月24日,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排水沟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排水沟水体氨氮浓度0.58mg/L,化学需氧量46mg/L,溶解氧9.90mg/L。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排水沟水质为劣Ⅴ类。 二、关于“河道1号桥东北侧一土坑内堆放大量腐烂蔬菜等垃圾,环境脏乱差,望整治”的问题。经查,1号桥北侧土坑属于碱场村沪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用于堆放蔬菜大棚的废弃蔬菜,蔬菜腐烂后散发异味。现场检查时,坑内堆放废弃蔬菜。 | 属实 | 一、白米镇对该排水沟进行清杂、清淤。碱场村已于4月23日开始组织清杂、清淤,预计5月30日前完成。 二、白米镇对1号桥北侧土坑内腐烂蔬菜进行清理,4月30日前完成清理,并进行覆土还田,5月10日前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 1.白米镇对该排水沟及两侧环境加强巡查,落实长效管护措施。 2.白米镇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 | 阶段性办结 | |
7 | 272 | 泰兴市曲霞镇与广陵镇一交界河:1.河道西侧曲霞镇印达村7组一禽类养殖场(10余个大棚养殖规模),散发恶臭异味,蚊蝇滋生,距居民区不足10米,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2.该河道漂浮大量水草垃圾,水质黑臭,望整治。 | 泰兴市 | 大气、水、生态 | 2023年4月23-24日,曲霞镇政府、广陵镇政府、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养殖场全称为泰兴市徐氏鹌鹑养殖场,位于泰兴市曲霞镇印达村。该养殖场于2018年6月与印达村签订合同,租赁印达村七、八组渠南(232省道东侧)约30亩土地,主要从事鹌鹑和鸡养殖,共有养殖大棚13间。该养殖场东侧为农田、河道和住户,距离住户约60米,南侧为河道和农田,西侧、北侧均为农田(果蔬大棚),西北侧约100米有2排安置房。反映河道为曲霞镇友谊中沟,全长3.9公里,南北走向,南起印达村芮东河,北至焦土港,流经印达、曲霞、肖榨、丁桥四村,部分河段东岸属广陵镇通靖村。 经查,该养殖场13间大棚,有2间育有鹌鹑苗(1-20天鹌鹑),约有5万只存栏,养殖周期约20天,棚内粪便每3-4天人工清至晒粪棚,在晒粪棚晾干后外送周边果园场综合利用,干粪年运送量约20吨;5间大棚为晒粪棚和养鸡棚共用,鸡为散养鸡,圈养在场内东南侧区域,目前约有1000只存栏;其余大棚未从事养殖。该养殖场主要异味源来自养殖大棚和晒粪大棚,均为无组织排放。核查发现,友谊中沟水道狭窄,南段不通,导致水体流通困难,河面存在水草、水生植物和漂浮物。 | 属实 | 一、曲霞镇政府对该养殖场实施关闭,要求养殖户15日内清空所有鹌鹑苗和散养鸡,并拆除养殖设施,清理场地。 二、截止4月27日,友谊中沟河面水生植物、水草、漂浮物已全部打捞。 三、下一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曲霞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曲霞镇政府、广陵镇政府严格落实河长制,对友谊中沟实施共管,及时清理河面漂浮水草等。 | 阶段性办结 | |
8 | 273 | 靖江市靖城街道西郊村5组西北环路89-20号一废品收购站,晚间操作噪声扰民,废机油溢渗南侧约50米处菜地,周边环境脏乱差,要求整治。 | 靖江市 | 垃圾、噪声、其他 | 2023年4月24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城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信访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靖江市张某法废品回收站,该个体工商户自2020年起租用西北环路89-20号约600平方米个人闲置地块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北侧围墙外隔菜地为黄家垈,西侧为一废弃场地,东侧隔路为靖江市神舟叉车属具制造有限公司,南侧隔路为江苏永华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新盛汽修停车场。现场主要设备1台抓车、1台剪切机、1套气割设备。 一、关于“晚间操作噪声扰民”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不在作业,据经营者介绍,该单位正常作业时间为8时至17时,夜间不作业。 二、关于“废机油溢渗南侧约50米处菜地”的问题。现场察勘,南侧50米内为马路和厂房,无菜地,北侧围墙外隔菜地为黄家垈,北侧菜地未发现油污。 三、关于“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现场检查时,场地内堆放废旧金属,场地北侧菜地有少量白色垃圾。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该回收站加强现场环境管理,规范堆放废旧金属。 二、靖城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周边垃圾,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对与周边环境不相容的产业及时清退。 三、下一步,靖江市人民政府靖城街道办事处、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同时近期组织夜间抽查,一旦发现作业行为,立即组织监测,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
9 | 274 | 姜堰区梁徐街道桥黄村13组东侧一南北走向河道(相连老通扬运河),河道漂浮泡沫箱、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水质较差,望整治。 | 姜堰区 | 水、生态、垃圾 | 2023年4月24日,梁徐街道会同姜堰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姜堰生态环境局迅速到现场核查,专题会商研究。信访人反映的“姜堰区梁徐街道桥黄社区13组东侧-南北走向河道(相连老通扬运河)”,名为“爬桥河”,村级河道。南起桥黄社区,北至老通扬运河,长0.42公里。 经现场核查,有部分居民占用河道,私设拦网用于养殖,河道水面上有泡沫箱、塑料袋等漂浮物;随着气温的上升,河道内水草疯长泛滥。4月26日,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在梁徐街道赵桥村爬桥河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体氨氮浓度0.04mg/L,化学需氧量34mg/L,高锰酸盐指数8mg/L,总磷0.22mg/L,溶解氧15.88mg/L。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断面水质为Ⅴ类。 | 属实 | 一、梁徐街道对该河道水面漂浮物、水草及拦网进行全面清理。4月28日前完成。 二、下一步,梁徐街道对该河道加强巡查,落实长效管护措施。 | 已办结 | |
10 | 275 | 兴化市戴南镇后沐村西工业区星辉不锈钢制品厂院内“顺利不锈钢制品厂”,无环评手续,未经“三同时”验收,抛光工段产生的垃圾未经处理,露天堆放厂区北侧道路边,并于晚间20时许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白天生产噪声扰民,望查处。 | 兴化市 | 大气、垃圾、噪声、其他 | 2023年4月23日,戴南镇政府会同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对现场进行调查。兴化市顺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戴南镇双沐村工业集中区,成立于2017年7月份,主要从事不锈钢冲压件加工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1MA1PXC4L1B,主要生产工艺:不锈钢钢带一冲压一抛丸一成品。 一、关于“兴化市顺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未经三同时验收”的问题。经查,兴化市顺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不锈钢冲压件加工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此类项目无需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该企业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21281MA1PXC4L1B001W。 二、关于“抛光工段产生的垃圾未经处理,露天堆放厂区北侧道路边,并于晚间20时许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的问题。经查,该公司与兴化市兴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固废处置合同,抛光工段产生固废统一送兴化市兴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对厂区北侧道路及周边检查未发现固废焚烧痕迹,无露天堆放物料和工业固废。 三、关于“白天生产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兴化市顺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侧约100米内有居民集中点,该公司不锈钢冲压生产工序过程中产生噪声,兴化市环境监测站已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部分属实 | 一、兴化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监测结果,对该公司进行下一步处理。 二、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生产,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工业固废管理,规范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健全工业固废管理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 戴南镇政府加大对兴化市顺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工业固废管理,规范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健全工业固废管理台账,生态环境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生产,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
11 | 276 | 泰兴市新街镇梧桐村七组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从事鸭子孵化经营,距居民区不足50米,散发异味,蚊蝇滋生,夏季更为明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19年省对泰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企业曾因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扰民问题被泰兴生态环境局要求停止项目建设及生产,并对废气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处罚。2019年下半年,通过12345向属地政府反映该问题后,曾答复企业2020年搬迁。但至今该企业从未停产,也未搬迁。望公开企业落户居民区附近是否合法,并要求企业停产搬迁。 | 泰兴市 | 大气、其他 | 一、本次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4月8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新街镇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是新街镇倪浒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673904688A。2010年8月,该公司将新街镇梧桐村7组原梧桐小学地块改建成江苏丽佳梧桐孵化场,从事鸭苗孵化,2011年建成投产。鸭苗孵化项目于2016年11月编制了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于网上公示;2021年9月办理了《年产700万只鸭苗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项目原料为种鸭蛋,主要工艺是:洗蛋、码蛋、消毒、入孵、翻蛋、照蛋、落盘、出雏、选雏、入库发货。项目废气主要为鸭绒尘和恶臭气体,鸭绒尘通过车间排风扇排入密闭沉降室,经喷雾系统喷淋沉降后进入废水收集池;恶臭气体主要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减小对外环境影响。洗蛋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经污水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外送至江苏丽佳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该场四周均有住户,厂界东侧距离最近住户约16米,西侧距离最近住户约7米,南侧距离最近住户约5米,北侧距离最近住户约36米。 调阅台账记录显示,2020-2022年,该场出栏鸭苗分别为486万、486万、485万,2023年1-3月出栏鸭苗126万。现场检查时,该场孵鸭苗项目正在生产,电孵化器、车间喷雾系统正在运行,生产车间内有工人正在冲洗鸭蛋和设备。沿该场厂界四周进行巡查,东侧河道边、北侧降水沟未发现废水排放迹象,北侧降水沟原污水排口已封堵,厂界四周未闻到明显异味。现场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场厂界噪声及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最大值14,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0.0dB(A),夜间最大值为44.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区标准限值。 二、2019年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及整改情况。2019年第一轮省环保督察交办第24批5号、第24批16号、第25批11号、第26批4号信访件,主要反映该公司项目环评手续、大气、污水等方面环境问题。当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降水沟内的积水以及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积水氨氮、总磷、COD 等污染因子不超标,总余氯未检出;北侧厂界恶臭浓度为34,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2019年10月9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9】2-141号),责令整改并罚款10万元(未责令搬迁)。企业通过加大喷雾系统喷淋量、对门窗密封性进行提升,并强化人员进出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2019年7月,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符合相关排放要求。检查还发现该场拟在厂区西侧建设一座仓库,已开挖地基,被责令在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建设,目前该地块为绿化区,种植草坪和树木。2019年新街镇政府曾主动协调,帮助企业选择合适地块将该项目搬迁,但因用地指标等原因,一直未能找到合适地块。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该场生产过程中确保喷雾系统正常运行,关闭车间门窗,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进一步完善废水转运台账,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严格按照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的规模进行养殖,如需对项目进行改扩建,需依法履行手续。 二、下一步,新街镇政府、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现有设施正常运行,降低对周边人居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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