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4-2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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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二 批 2023年 4 月 28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257

海陵区城西街道引东社区泰州石化公司旁梅兰码头大门南侧约5米处,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求整治。

海陵区

垃圾

2023年4月23日,海陵区城西街道会同引东社区现场调查核实。市民反映的泰州石化公司旁梅兰码头大门南侧约5米处的垃圾堆场,属于城西街道引东社区,为引东社区16组村民打谷晒场,占地面积约420平方。
现场检查时,市民反映的垃圾堆场为引东社区16组村民打谷晒场遗留草堆,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一、城西街道引东社区组织人员对遗留的草堆进行清理,4月23日已全部清理,清理的草堆运往城西街道创建垃圾临时堆放点,使用渣土车共清运了7车。
二、下一步工作
1.城西街道督促引东社区做到长效管控,防止问题反弹。
2.城西街道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垃圾乱堆问题,及时处置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环境。

已办结


2

258

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吴陵南路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使用工程木板等固体废物作为生产燃料,废工程木板等物料卸载过程产生较大扬尘,望整治。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扬尘、其他

2023年4月23日,医药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电子信息产业园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公司)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吴陵南路东侧、南官河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91664932011T,是一家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进行蒸汽集中供热配套服务的生物质热电联产企业。
该公司装机2台15兆瓦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3台75吨/时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建有1座渣库、1座灰库、5个料库、1个码头。公司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料库灰库渣库扬尘、码头装卸粉尘、危废仓库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经脱硫系统(氧化镁法)、脱硝系统(臭氧氧化脱硝)、除尘器(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除雾器)处理后排放;料库已配备喷淋设施;灰库、渣库已配备袋式除尘器和喷淋设施;码头配备一台雾状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危废仓库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根据该公司2018年审批的“生物质热电技改项目”环评内容,燃料为麦秆、稻杆、稻壳、树皮、树枝条、边角木料等农林生物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4号料库内贮存有废旧家具及工程木板,料库旁有两车废旧家具及工程木板尚未卸货,废旧家具及工程模板破碎后作为燃料使用。物料装卸过程确实存在一定扬尘。

属实

一、医药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企业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淋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目前企业已在4号料库南侧、东侧分别安装一台雾炮喷淋设备。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将废旧家具及工程木板作为燃料使用。同时要求企业对将废旧家具及工程木板作为燃料使用的变动情况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如变动分析界定为一般变动,方可使用废旧家具及工程木板作为燃料。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联美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尚未取得检测报告,后期视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1.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组织专家评审。
2.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会同电子信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加强对该单位的环境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3

259

泰兴市济川街道万泰都市江南小区16幢南侧,露天堆放大量生活垃圾,蚊蝇滋生,散发恶臭异味,望整改。

泰兴市

大气、垃圾

2023年4月23日,济川街道办事处、泰兴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万泰都市江南小区位于泰兴市园林路99号,小区占地约10万平方米,总户数2168户,居住人口约6500人。
经查,万泰都市江南小区2015年交付时,在16幢南侧设置垃圾池作为小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目前,周边居民楼道口均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但仍有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于此。检查时,该垃圾池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混合堆放,有一定异味。

部分属实

一、济川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将垃圾池内及周围散落垃圾清理干净,并对该垃圾池进行修缮,实行封闭管理,预计4月30日前整改到位。4月24日,垃圾已全部清理。
二、济川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做好日常管护,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阶段性办结


4

260

泰兴市济川街道三六村村委会北侧,一约2亩面积的基本农田内堆放大量秸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散发异味,要求清除垃圾,恢复耕地。

泰兴市

大气、垃圾

2023年4月23日,济川街道办事处、泰兴市城市管理局、泰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泰兴市济川街道三六村,位于阳江中路北侧,与城区相连,行政区域面积1.8平方公里,人口2547人。
经查,三六村村委会北侧约2亩地块为基本农田,2016年起,作为三六村两季秸秆临时堆放点和建筑垃圾堆放点使用,地面未固化。检查时堆放点设置了分类堆放标识,现场有少量未转运的建筑垃圾和修剪后的树枝,用防尘网遮盖,无生活垃圾和混合垃圾,未闻到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一、济川街道办事处要求三六村村委会立即组织清理建筑垃圾和树枝树条。目前,已清理到位。
二、济川街道办事处将加强秸秆临时堆放点的管护,确保分类堆放秸秆和建筑垃圾,并做到及时转运处置。

已办结


5

261

兴化市兴东镇平旺村平南新区269号脱水蔬菜加工企业散发异味,生产废水直排附近河道,水体污染严重,望查处整治。

兴化市

大气、水

2023年4月20日,兴东镇政府会同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至现场调查。兴化市兴东镇平旺村平南新区269号是原兴化市旺余脱水蔬菜厂,营业执照已被吊销,现由赵某凤在原址生产。该业主从事脱水香葱项目生产,生产流程为:原料香葱-清洗-切块-烘干-产品入库。
一、关于“兴化市旺余脱水厂散发刺鼻异味,生产废水排放到厂区南侧河道,水质发黑”的问题。经核实,赵某凤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脱水香葱项目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2吨生物质锅炉1台、烘箱9台、切粒机1台,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和水幕除尘设施,现场已停产,散发异味主要为葱味。
二、关于“生产废水直排附近河道,水体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核实,该加工点清洗工序配套建设了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排放至南侧河道,南侧河道为断头河,东侧不通,西侧为闸口,河道长约300米,宽约2米,水位较低,感官水质较差。

部分属实

一、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赵某凤脱水香葱项目未经环评审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赵某凤立即停止脱水香葱项目违法生产行为。
二、兴东镇政府制定河道整治提升方案,并严格按该方案对该河道进行疏浚。
三、下一步工作
兴东镇政府加大对赵某凤脱水香葱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依法依规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对污水处理设施提档升级,确保处理效果。兴化生态环境局在该户停产整顿阶段加强巡查,确保该企业整改到位后合规生产。

阶段性办结


6

262

海陵区沁莲花园小区中心位置一约300米长景观河道,水流不畅,水质黑臭,蚊蝇滋生,富营养化明显,夏秋季散发恶臭异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望整治。

海陵区

大气、水

2023年4月21日,海陵区城南街道联合区水利分局、住建局对该河沟进行实地查勘,现场核实。海陵区莲花一号小区(沁莲花园)内有一南北走向河沟,该河沟位于34号楼至2号楼右侧,长200米,宽10米,总面积达2000平方米左右,现该河段由泰州市鑫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维护。
经查,群众反映该河沟水质黑臭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河沟内漂浮物为种植的观赏性荷花枯萎,河道内积累的淤泥多年未进行大规模的清理,造成小区内河道水质不如正常河道,同时雨季时水位高涨只能人工抽水,存在内涝隐患。现场检查时,该河道河面基本无漂浮物,现场水体无异味,无明显发黑、发白现象,现场进行简易水质检测,溶氧量为9.07,氨氮在1-2mg/L左右(黑臭水体标准:溶氧量<2,氨氮>8mg/L),沿河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口。
近几年,沁莲社区通过多种手段提升河道管理:一是2017年社区、物业在河道浅水区域种植荷花等观赏性植物,净化水质;二是2019年物业购买一只小船,不定时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三是2021年针对河道内水藻丛生,出现蓝藻现象时购买草鱼近500KG,投放河内清理水藻,目前小河内已无水藻现象。

部分属实

一、海陵区住建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莲花一号小区(沁莲花园)内南北走向河沟做黑臭水体检测,一周内出具检测报告,待检测报告出具后作进一步处理。
二、城南街道立即安排人员对河沟内漂浮物和杂物进行打捞,保持河面无生活垃圾漂浮。
三、下一步工作
1.城南街道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河道保洁,加强河道巡查,及时打捞河沟内漂浮的生活垃圾等,做好河道的日常保洁。
2.城南街道协助区水利分局和住建局,继续加强巡河力度,一旦发现新增排水排污口及时报住建局处置。

阶段性办结


7

263

海陵区城东街道孙金村泰朱路孙金闸桥西北侧友明建村经营部:1.北侧一约6亩面积鱼塘内填埋大量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工业废渣,以及废电池、废油漆桶后,用于砂石厂非法建设经营,地块下垃圾渗液污染附近卤汀河,影响周边水产、家禽养殖;2.该砂石厂区域地块属农业用地,企业未办理用地手续;3.砂石厂生产过程产生较大扬尘,严重污染环境。望依法查处。

海陵区

水、重金属、垃圾、扬尘

2023年4月24日,海陵生态环境局会同城东街道对反映地块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地点位于卤汀河东侧,泰朱路西侧,朱庄小学南侧,友明建材码头北侧,属于城东街道孙金村8组,占地面积约15亩。砂石厂营业执照名称:泰州市德吾铭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位于泰渔路211号南侧101室,成立于2022年10月10日,主要从事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施工等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2MABYQW3Q9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砂石堆场无需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经查,该地块为城东街道孙金村2016年河道清淤排泥场,清淤完成后该地块闲置,2017年部分群众在此处进行农作物种植,并时有建筑垃圾偷倒现象,为杜绝此现象,孙金村委于2021年经合规程序进行了公开发包,将此荒塘改造后作为堆场。该区域地块为沟塘水面,非农业用地。
现场检查时,泰州市德吾铭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已将该场地所有砂石物料清空,现场无明显扬尘,场地北侧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开挖,除表面20厘米左右少量砖渣作为垫层堆场,以下均为泥土,挖掘过程未见装潢垃圾、工业废渣、废电池、废油漆桶等。经巡查,该地块未见垃圾渗液。现场对该地块附近卤汀河河水及场地土壤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编号:YCJC202304230617)卤汀河河水各项指标未见异常,土壤样正在分析中。

部分属实

一、城东街道于4月28日前完成该地块四周砖渣及瓦片清除。
二、下一步工作
1.城东街道做好日常巡查,加强对该场地的管理,杜绝垃圾填埋情况发生。
2.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地块的环境监管,根据土壤分析结果进一步处理,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8

264

群众来信反映:海陵区农行宿舍附近电磁波、放射性物质等辐射扰民,影响居民健康,望查处。

海陵区

其他

2023年4月24日,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海陵生态环境局、城中街道现场调查核实。市民反映的农行宿舍位于鼓楼南路565号,宿舍楼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居民住宅楼,东南侧有一垃圾中转站,该栋住宅楼共有7层,一层为车库。
经查,农行宿舍楼位于居民集中区,现场对该栋楼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有信号塔、输变电等设备。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辐射科工作人员使用便携式电离检测设备围绕该宿舍楼排查,设备显示数据均小于0.1uSv/h以内,对照标准,数据均在合格范围以内。海陵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宿舍楼周边进行电磁和电离辐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检测点位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检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环境伽马辐射剂量率检测结果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中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国家环境保护局2015年7月)的相关要求。

不属实

海陵生态环境局会同城中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不定期使用便携式辐射检测设备对周边进行辐射检测,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已办结


9

265

泰州市存在多家无环评手续的碎石厂,严重污染环境,所涉企业包括:1.海陵区祥泰路816号粮库东侧约50米处农田内碎石厂;2.海陵区罡杨镇罡门村十六组北星路东侧附近露天碎石厂;3.海陵区九龙镇世纪大道98号厂区内碎石厂及两家无任何手续混凝土搅拌站;4.海陵区九龙镇双羊精密无缝钢管厂内碎石厂;5.海陵区秋雪湖大道火车道涵洞东侧树林内碎石厂;6.海陵区恒业大件起重公司东侧约100米处碎石厂;7.海陵区中海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内河道附近一新建碎石厂;8.海陵区站前路东南方向,新通扬运河附近树林内碎石厂;9.海陵区三页混凝土厂区内碎石厂;10.海陵区东风大桥北路西侧约300米处碎石厂;11.海陵区盛联船厂内新建碎石厂;12.海陵区森园路老东河花木市场对面约800米处碎石厂(原漆潼混凝土搅拌站内);13.海陵区兴泰木材市场西北侧碎石厂;14.医药高新区塘湾镇建鹏新型建材厂、于红旺建材加工等相连的4家碎石厂;15.医药高新区南官河大桥下,S355公路北侧约100米处露天碎石厂;16.姜堰区白马镇黄河村前进河桥西路南侧约500米处露天碎石厂;17.姜堰区白马镇姜高路鑫盛再生石子厂。望依法查处。

泰州市

扬尘、其他

一、2023年4月23日、24日,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镇街、园区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泰州源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场地北侧的碎石生产线已于2022年11月份拆除,生产设备已清离现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场地上堆放有石子、建筑垃圾等物料,已使用防尘网覆盖,场地配套有洒水车1辆,雾炮机1台,用于日常扬尘管控。
2.泰州市洪某隆建材有限公司未生产,厂区东南角一条碎石生产线已部分拆除,现场正在对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场地内堆放的混凝土块及物料已覆盖。
3.泰州石破添金环保处置有限公司未生产,车间内一条碎石生产线的主要设备已拆除,混凝土块及物料堆放在车间内。
4.黄某喜碎石厂未生产,现场有移动式碎石机1台。目前,海陵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厂碎石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场地上的石子、砂石均堆放在车间内;沈某混凝土厂生产设备已完全拆除,场地生产设备及物料均已清离现场;许某混凝土厂生产设备已部分拆除,场地内堆放的物料已覆盖。
5.曹某林碎石厂未生产,现场一条碎石生产线主要设备已拆除,另有铲车2辆、洒水车1辆,现场堆放的物料已覆盖。
6.海陵区金东建筑安装服务部碎石生产线主要设备已拆除,另有铲车1辆、洒水车1辆,现场堆放的石子、建筑垃圾已覆盖。
7.泰州中海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碎石生产线主要设备已拆除,场地内堆放的砂石已覆盖。
8.夏某杰碎石厂碎石设备已拆除,并堆放场地西侧,场地内无生产物料,场地裸土已覆盖。
9.缪某民碎石厂碎石生产线主要设备已拆除,场地上物料已覆盖。
10.纪某碎石厂内无碎石设备,场地内堆放的物料已覆盖。
11.马某华于2022年12月租用泰州盛联船厂场地,用于停放工程车辆,并计划从事碎石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厂区东南侧堆放了部分碎石设备,场地内无生产物料,无生产痕迹。
12.缪某民砂石厂场地内无碎石设备,场地堆放的砂石及混凝土块已覆盖。
13.海陵区恒达建材经营部碎石生产线主要设备已拆除,另有铲车1辆,场地堆放的石子、建筑垃圾等物料已覆盖。
二、2023年4月,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镇街至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4.2023年4月26日,医药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凤凰街道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5家建材单位进行巡查,现场未生产,厂区内物料已覆盖。经查,凤凰街道塘湾镇存在碎石工序的建材单位有泰州市恒祥建筑物资经营部、医药高新区建鹏新型建材厂、于某旺建材经营点等3家。泰州市恒祥建筑物资经营部于2007年7月取得年产免烧砖1500块、水泥制品1500件、沙石经营项目50000吨项目环评审批,2019年8月26日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12月,该经营部未取得环评文件擅自建设机制砂生产线。医药高新区建鹏新型建材厂、于某旺建材经营点均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
15.2023年4月14日、4月23日,医药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寺巷街道工作人员对医药高新区泰强建材加工部开展检查,该建材加工部均未生产,并拆除了破碎机电源,厂区内物料已覆盖,但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16.2022年6月1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对汪某才从事的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2年8月10日下发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2〕5-42号),处罚款叁拾捌万元(¥380000)。2023年4月23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白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汪某才碎石厂开展检查,现场未进行生产。
17.2023年4月23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白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对高港区白马鑫盛沙石场开展检查,该单位处于停产中,2016建成投产至今,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部分属实

一、海陵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园区督促碎石企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拆除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环境局对相关企业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同时要求相关公司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生产、排污行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
1.海陵区城管局加强对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确保各类建筑垃圾合规合法处置;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碎石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海陵区各镇街园区加强对该上述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管,增加巡查频次,防止碎石生产死灰复燃。
2.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成立由区党政办牵头,区住建局、工科局、高新区自规分局、高港区自规分局、高新生态环境分局、高港生态环境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从事碎石作业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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