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 题 | 第一类医疗器械 |
内 容 | 你好,老师: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医用冷敷贴、冷敷凝胶等敷料类产品不在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属,企业应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向原备案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重新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你们请问,在取消/变更备案前的未过期的产品,是否还能上市销售? |
办件分类 | 咨询 |
办件编号 | SZ0aed502742f14 |
提交时间 | 2023-04-25 17:14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你好!2021年12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新《一类目录》)及《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实施通告》),进一步指导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其中对冷敷贴、冷敷凝胶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自2022年4月1日起,冷敷贴、冷敷凝胶产品不得以第一类医疗器械继续生产和进口。对于在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备案的冷敷贴、冷敷凝胶产品,取消备案前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生产的合格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使用。 |
答复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日期 | 2023-05-12 09:05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