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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第一类医疗器械
内  容 你好,老师: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医用冷敷贴、冷敷凝胶等敷料类产品不在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属,企业应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向原备案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重新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你们请问,在取消/变更备案前的未过期的产品,是否还能上市销售?
办件分类 咨询
办件编号 SZ0aed502742f14
提交时间 2023-04-25 17:1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你好!2021年12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新《一类目录》)及《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实施通告》),进一步指导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其中对冷敷贴、冷敷凝胶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自2022年4月1日起,冷敷贴、冷敷凝胶产品不得以第一类医疗器械继续生产和进口。对于在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备案的冷敷贴、冷敷凝胶产品,取消备案前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生产的合格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使用。
答复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日期 2023-05-12 09:05
答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