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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标题 处理情况 提交时间 答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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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补发护照与首次申请护照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交: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现役军人还应当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

3、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交居民户口簿;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答:《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