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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压铸熔铝是否属于冶金企业 |
内 容 | 压铸企业有机边熔铝炉,这类企业是否按照金属冶炼企业管理。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是否需要持有金属冶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IC卡。这类新建企业是否需要开展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报告是否可以由企业自行编制?谢谢! |
办件分类 | 咨询 |
办件编号 | SZ2023082900001 |
提交时间 | 2023-08-29 10:12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王志华: 您好!收到您在“市长信箱”内反映的“压铸熔铝是否属于冶金企业”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核实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规定,冶炼过程中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爆炸、喷溅、泄漏等安全风险、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相关生产工艺纳入金属冶炼安全监管范围,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需按金属冶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IC卡。 涉及熔融金属熔铸的车间的建设项目属于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要按金属冶炼相关要求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其他不涉及金属冶炼的建设项目对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相关规定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 |
答复部门 | 市应急局 |
答复日期 | 2023-09-07 10:56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