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标 题 | 咨询泰州地区继续教育问题 |
| 内 容 | 我想咨询下泰州地区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能补学吗?什么时候能补学,还是之后这个就不能补了,不能补的话会有什么影响吗?影响中级报名或者拿证吗?影响的话怎么样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 |
| 办件分类 | 咨询 |
| 办件编号 | SZ2025110300001 |
| 提交时间 | 2025-11-03 10:10 |
处理情况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相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受理其继续教育补学事宜。确因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情况,无法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提供有效证明,经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其当年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逾期不再受理。”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可参考《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21号),后续年度以省、市财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2025年11月6日 泰州市财政局 |
| 答复部门 | 市财政局 |
| 答复日期 | 2025-11-06 09:20 |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