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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网吧开设距离
内  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请问这个200米是指人的行走距离还是直线距离?如果网吧设立在一个建筑物的三楼(无电梯),行走到网吧入口的楼梯距离是否计入200米计算?
办件分类 咨询
办件编号 SZ2023080900001
提交时间 2023-08-09 10:0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见附件
答复部门 市数据局
答复日期 2023-08-1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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