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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泰州市政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
内 容 | 目前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一系列转变政府职能措施以及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在加强政府政务中心建设极其关键;政务中心建设为群众申领相关的证照手续提供极大的便利,在政务中心设置问题上我本人提出以下意见:1.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功能建设,将大部证照手续申领统一划归至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受理(除公安系统所受理的身份证申办和机动车辆驾驶证申办外;如特许经营权证照、产权证照、公用事业证照、职业技术资格证照等证照手续申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划归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受理)。2.市政务中心须在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立政务中心工作联系点,加强市政务中心与各区、街道、社区政务中心的工作协调机制运作。3.政务中心服务大厅至节假日实行人员轮班工作岗位制,并派驻工商、民政、国土、人社、住建、房管、卫生、质监、交通等相关部门及申办特许经营权证和产权证等证照手续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受理人员集中统一办公受理(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并分设相关证照手续申办服务窗口;全力推进“三证合一”(即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革进程,并尽力将此类证照手续申领统一划归至同一服务窗口受理。4.精简部分证照手续申办程序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建立健全相关系统窗口受理机制,并在系统部门协调办理方面实行工作人员“一条龙受理责任制”(即无需申领人员跑遍部门申办)。5.证照申办限时工作受理制,根据证照手续申办情况分类设置限时工作时段,对于证照手续延时误时受理实行工作问责制,并对证照手续申办延时误时情况设立群众信访监督投诉举报制,对证照手续办理结果实行多渠道联系答复制。6.政务中心服务大厅须安装高清电子监控系统以及指纹识别到岗签到系统并对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全程识别监控,对于工作人员事假病假产假公休假者须注明事假病假产假公休假者书面申请书并由所属负责领导签字批准(事假病假产假公休假申请书作为计发工资、奖金等原始凭证依据),并相关部门须及时派驻人员至政务中心服务大厅相关服务窗口值班,并在受理方面实行申领人员分类取号排队办理制度。此类措施对于我市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一系列转变政府职能方面以及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方面意义重大,在此敬请泰州市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领导予以重视!在此希望此类意见予以转达受理答复!谢谢支持! |
办件分类 | 求助 |
办件编号 | SZ40b83d9215734 |
提交时间 | 2015-09-11 01:24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王华:首先感谢您对市政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很好,接到交办件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交办件作出批示。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事项进驻情况 去年初,市委、市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了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改革,将原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中心”于去年4月28日正式对外运行。去年,市政府重新制定了《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集中的方式。其中,进驻中心的部门38个,按去年底新一轮审批改革取消调整后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77项统计,实际进驻中心大厅164项,进驻分中心13项,审批事项进驻率100%。由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条件限制,中心服务内容以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的行政确认和备案类事项为主,办件量大的社保服务、机动车辆许可、产权证照、公积金办理、税务申报等事项无法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统一许可服务事项的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单独设立的部门办事大厅,增挂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考核和监督。目前,全市共设立了人社局分中心、人民银行分中心、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分中心、地方海事分中心、海事局分中心、国检分中心、国税分中心、地税分中心、国土分中心、公积金分中心、档案局分中心等11个分中心。 2015年4月7日,市政务办印发《全面推行并联审批的通知》(泰政务办〔2015〕21号),要求各窗口部门、分中心对照权力清单,将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服务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类权力事项均要进驻中心,同时要求各窗口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少前置审批环节,再造优化流程,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审批。截止目前,进驻中心的许可事项164件,其他权力事项103件,服务事项74件,与年初相比增加了30多个审批服务事项。 二、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流程 1、深化“三证合一”改革。去年我市列为江苏省“三证合一”改革三个试点城市之一,继2014年12月25日我市发出全省第一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我办迅速召开市(区)政务办主任会议,专题部署“三证合一”市区推广工作,2015年1月26日,高港区首张“三证合一”的发放,标志着我市成为江苏省首个“三证合一”全域覆盖的地级市。随即开始部署“三证合一”登记主体向外资延伸、登记类型覆盖到变更以及登记范围向乡镇延伸工作,乡镇试点确定在兴化戴南镇和泰兴黄桥镇。2015年4月30日,发出我市首张“三证合一”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5月初开始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的人工流转“三证合一”办理; 5月28日上午,兴化市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发出我省苏中地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6月1日,泰州市企业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正式启用,此项改革为全国首创。至此,“三证合一”登记改革深化的“三扩”工作提前半年完成。“三证合一”实施以来,浙江、福建、青海、甘肃、内蒙、贵州、河南、陕西八省及省内南通、扬州、苏州、徐州、常州等地先后20余批来我市学习相关经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对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三证合一”全覆盖作出批示:“泰州市真抓实干推进此项改革,率先实现‘三证合一’全覆盖,其做法经验应继续总结宣传推广”。 在此基础上, 9月1日,作为全省首批“一照一码”登记改革试点市,我市正式启动“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副市长张余松为泰州中尚投资中心颁发了我市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一照一码”改革是我市去年实施的“三证合一”改革的升级版,即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证三号”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统一代码共18位,由发证机关类型、市场主体类型、行政区划、统一识别号、校验码等5部分组成,将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识别号。实施“一照一码”改革后,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不再办理和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到我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份档案,均可申请新办加载统一代码的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2.积极探索项目“容缺受理”、“模拟审批”。 2014年,政务办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的通知》,按照既依法行政又方便项目建设的原则,对所有项目审批试行“容缺受理”。各窗口部门、分中心要认真逐一梳理项目审批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明确可容缺的条件和材料并向社会公开,在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交的情况下,审批部门要先受理、先审查。目前,共梳理出96个许可项目(承诺件)可容缺申报材料193份,对400多件办件实行了容缺受理,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 为服务好“项目大突破”,我办还制定了《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重大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对重大项目试行“模拟审批”。模拟审批是指项目尚未完全具备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在未供地前就开始进入审批程序,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超前谋划,联合预审,打破先后顺序,能办的事提前办,能走的程序提前走好,审批结果先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只出具注有“模拟”字样的模拟审批文件,待土地出让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这种审批方式能最大限度节省审批时间,助推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目前,正在以高港区志成物流项目试行“模拟审批”。此项目正在省里办理用地相关手续,模拟审批已经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节约了大概2个月的审批时间。 3.大力推行项目联合评估、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今年,我办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首席代表赴镇江、常州、无锡等地开展联合评估、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的调研学习,反复讨论研究,形成联合评估、施工图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的实施意见。9月14日,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图审窗口正式运行。市住建局、消防支队、气象局、民防局等部门入驻集中办公。对联合图审的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实行一窗收件、一次告知、并联审图、限时办结、统一收费、统一反馈,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联合图审实施后,企业办事更加便捷。一是只需要到联合图审窗口一次报送,不需要跑多家部门;二是审批时限将大幅压缩,由原来的40多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三是审查意见可以通过外网下载,专家联系方式也在外网公布,企业可以第一时间组织设计单位与专家沟通对图纸进行修改完善。联合评估和联合验收工作也在选取项目试行推进。联合评估、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工作全面推开,将极大提高行政效能,为项目建设创造最佳便利条件。 4、收费清理。为有效规范泰州市区收费单位执收行为,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和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物价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项目最少,标准最低”的清理要求,对泰州市区现有收费项目在2014年收费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清理,进一步整合、取消、归转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特别是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尤其是登记类、证照类收费,涉及质监、环保、国土、交通等10个部门,停征和免征4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市区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97个,比2014年减少收费项目11个,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近6500万元。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向社会公布了《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15版)。规定要求凡未列入《收费项目清单》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今年年初,市政务办在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对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市区将政务办“三定方案”予以明确,形成“一办两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对加强乡(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全市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制定《乡(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考核细则》,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效能考核的大盘子中,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夯实为民服务基础。截止目前,全市99个乡镇(街道)和1644个村(社区)都建成了便民服务中心(站),各中心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代办服务制、台帐登记、代办员工作职责、考核管理、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窗口人员实行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对老弱病残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帮办代办、上门办等特色服务。真正把便民服务体系建成联系党群的纽带、服务百姓的平台、展示效能建设成效的窗口,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制度建设情况 1、周六值班制度。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市政务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2014年4月26日(周六)起,所有进驻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实行周六上午上班制度(国家法定节日休假除外)。各窗口单位按照正常办事的要求,合理安排人员上岗服务,做到“六个不变”,即:日常考勤的要求不变、首问负责制的要求不变、文明服务承诺的要求不变、咨询与受理工作的要求不变、部门对窗口充分授权的要求不变、即办件当场办结的要求不变,确保做到“能办事、办成事”。 2、修订完善管理制度。中心成立以来,始终把窗口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和建设的核心任务来抓,印制了《泰州市政务服务文件制度汇编》,对《中心服务承诺制》、《中心首问负责制》、《中心限时办结制》、《中心过错追究制》、《中心缺席默认制》、《中心廉政责任制》、《中心追踪监察制》、《中心投诉处理制》、《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等基本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制度管理体系。每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重新修订《窗口单位考评办法》。还出台了《窗口(行政许可处)工作职责》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从文明用语、仪表形象、服务态度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规范了窗口人员行为,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 3、考核管理进一步规范。以“统一登记”为抓手,对审批事项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开设专门窗口,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全程掌握审批动态,确保按时办结,杜绝做假账现象。以“一次性告知单”为依据,落实行政双方责任,督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将项目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及收费标准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并且双方在告知单上签字确认,防止让群众反复跑的现象发生,确保高效便民服务。加强监督考核,窗口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实行脸部识别扫描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AB岗工作制。畅通现场评价、网上投诉、电话投诉等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办事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加强对进驻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季度述职、年度总评,认真开展季度“红旗窗口”、“先进个人”和年度“十佳政务服务窗口”、“十佳政务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严密性。 五、电子政务建设 新中心运行后,针对部分窗口单位办件量大,办事群众多的工作实际,在公安出入境窗口和交通局运管处窗口安装了电子叫号等候系统,使窗口办事秩序忙而不乱,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办事群众的好评。另外,新中心装修改造时,在服务大厅每个窗口工作人员的上方都安装了高清的电子监控设备和同步录音系统,全程监控窗口工作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和执行作风纪律情况,该系统已成为中心抓好窗口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情况的有力抓手。 |
答复部门 | 市行政审批局 |
答复日期 | 2015-09-15 11:17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