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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申请恢复大客车驾驶资格的咨询
内  容 公安局负责同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大客车驾驶证因为超过有效期被注销的,还能再申请恢复吗?
办件分类 咨询
办件编号 SZ2024051000013
提交时间 2024-05-10 15:5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二十七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准驾车型资格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 谢谢!
答复部门 市公安局
答复日期 2024-05-10 17:39
答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