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 题 | 工业厂房销售是否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
内 容 |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在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内开发建设的用于对外销售的工业厂房,销售前是否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资金监管?是否适用住宅关于开发销售的相关管理规定?(希望能取得纸质、书面回复) |
办件分类 | 咨询 |
办件编号 | SZ2023102600008 |
提交时间 | 2023-10-26 16:31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关于“工业厂房销售是否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问题,请转行政审批部门。已电话联系。 |
答复部门 |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
答复日期 | 2023-10-31 08:48 |
答复附件 | 市长信箱答复(SZ2023102600008).doc 下载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关于“工业厂房销售是否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问题,请转行政审批部门。已电话联系。 |
答复部门 |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
答复日期 | 2023-10-31 09:00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郑聪聪: 您好!您咨询“工业厂房销售是否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问题,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工业厂房不属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范围,无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
答复部门 | 市数据局 |
答复日期 | 2023-10-31 16:58 |
答复附件 | 20231031工业厂房销售是否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答复).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