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 题 | 关于开发商在小区交付前,更换前期物业的具体流程 |
内 容 | 我们小区在交付之前开发商更换了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但是只发了一封告知函,我想问下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业主同意吗?整个流程是怎样的,是否合规 |
办件分类 | 咨询 |
办件编号 | SZ2024122700005 |
提交时间 | 2024-12-27 11:35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有关问题,经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调查后答复如下:根据《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试行)》(泰建发〔2021〕216号)规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管理 区域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含)的,招标人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应当有3家(含)以上有能力承担物业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招标人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一)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二)公开招标或者连续两次接受邀请投标人少于3个。 |
答复部门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
答复日期 | 2025-01-06 16:33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