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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小区垃圾分类
内  容 关于小区环境卫生及主管部门不作为的投诉 首先我本人是赞成垃圾分类的,但极力反对以垃圾分类为借口,搞一刀切,不作为,最后任由小区环境往越来越差的方向发展。主要反映以下几点问题: 1、小区居民素质有高有低,确实有人不自觉,原有位置垃圾桶全部撤除后,部分居民就将垃圾扔在原来位置,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原本主动将垃圾丢在垃圾站的居民可能也不高兴主动扔垃圾了,导致原有垃圾站点的环境一塌糊涂,污水横流,特别是下雨刮风天气。 2、垃圾分类形式大于内容,一是垃圾投放点限制投放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扔垃圾;二是业主垃圾分类了,但是最后全部是清运车辆混起来装走,垃圾分类折腾的不是业主吗?三是垃圾分类的意义是让小区环境变得更加美好,但是实施了垃圾分类环境更为糟糕,为了形式追求形式。 3、垃圾分类究竟归哪个主管部门管理。本人观察了其余小区,非所有小区都实施垃圾分类,物业一直答复是政府要求,但是本人一直通过电话拨打12345反映此问题,要求主管部门给予答复,从未收到过任何回复;本人又从12345微信公众号反映此问题,时间从2022年8月21至11月13,一共反映了8次,目前公众号均显示问题已解决,但期间未解决任何问题,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回应,也从未有过回应。 老百姓反映如此小问题是如此艰难,年年还在创文明城市,意义何在!
办件分类 投诉
办件编号 SZd14cfe9c9f514
提交时间 2022-11-20 11:3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关于办理编号SZ20221145064交办件的回复 市长信箱(编号:SZ20221145064)就“小区垃圾分类”的交办件转交我局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局相关处室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办结反馈。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海陵区垃圾分类实施“两定一撤”,即定时定点,对全区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垃圾桶以及老旧垃圾房进行撤(拆)除,按每300户设置一个垃圾分类收集站标准设置分类垃圾收集亭,并要求将小区原有放桶位置恢复绿化,但各小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个误时亭,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全区共268个小区,目前已实施四分类的小区达234个,还有部分因待拆迁或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暂未实施垃圾分类,今后将逐步规范。信中反映的垃圾混运问题,主要原因是因为前段时间疫情封控,蓝德公司运输车进不了小区,只能由市环卫处集中运输、城管突击队辅助收运,现已逐步恢复并协调好市环卫处、蓝德公司及时分类清运垃圾。 小区所属镇街担负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海陵区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今后将督促街道、社区、物业加大宣传、督查、管理力度,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并提醒物业注意方式方法。垃圾分类最终目的是做好“在家分类、送到点上、精准投放、及时运输”,这是一个漫长习惯养成的过程,还需广大居民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到垃圾不落地。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答复部门 市城管局
答复日期 2022-11-24 10:06
答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