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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一封投诉信
内  容 领导你好!我举报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宋正中】身份证尾号:0318,违纪违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按规定调查处理。1,宋正中作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凭身份便利获取民间借款2,身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侵占民众财产,所为所为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党风建设纪律规定3,2018年03月01日被依法列为限高人员,国家对于“失信人员”根据公务员条例事业单位是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作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是社会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由于佐证材料文件无法上传,如需配合发送材料请致电,谢谢~)
办件分类 投诉
办件编号 SZe923884789fc4
提交时间 2022-12-05 14:0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关于办理编号SZ20221245262问题的情况回复 市长信箱(编号:SZ20221245262)就“泰州市环卫处的一封信”的交办件转交我局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局相关处室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办结反馈。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我局环境卫生管理处确有在职事业性质职工宋正中。对于来信中反映该同志的相关问题,我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将按照本单位事业人员管理规范要求,对其加强教育和管理,督促其理清社会经济关系。同时,对于来信人王思丝反映的与宋正中之间的借贷纠纷,这属于公民的个人行为,建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无果,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进行维权。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答复部门 市城管局
答复日期 2022-12-12 11:17
答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