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和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地理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883011
电子邮件:393044468@qq.com
附件1: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日
发布时间:
2024-12-01
截止时间:
2024-12-31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