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教育、科技、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市与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市与区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泰州市教育、科技、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重点任务》,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教育、科技、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11日—11月21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财政局)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8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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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教育、科技、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教育、科技、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解读
泰州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发布时间:
2025-11-11
截止时间:
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