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索引号 3212000041/2025-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10-26
文号 时效
《泰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1-10-2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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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要求各地切实解决好“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改革重点任务,加快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2020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做好对县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绩效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公路支持政策和资金补助机制,加大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筹集力度。

二、主要内容

管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共6大项16条。

第一、二项是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三、四、五项明确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和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了市级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落实各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级财政配套12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专项考核,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设。

第六项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要加强组织实施,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加大改革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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