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014416330/2006-01103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06-02-22
文号 泰政办发[2006]17 时效 有效
关于转发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市2006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06-0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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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泰州市2006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泰州市2006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
(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二月)
2006年是全面实施我市血地寄防工作“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切实做好今年的血地寄防工作对圆满完成“十一五”计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不断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确保我市今年血地寄防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现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历史上是血吸虫病流行相当严重的地区之一,且疟疾、丝虫病、肠道寄生虫病、碘缺乏病等在我市的发病率均较高。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几十年反复防治,我市血地寄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血吸虫病、丝虫病的传播得到了有效阻断,碘缺乏病已达到基本消除标准,疟疾等寄生虫病也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流行因素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还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稍有疏忽,就会发生疫情反复甚至流行。特别是地处我市上游的沿江地区钉螺和血吸虫感染性钉螺面积均呈现为不断增加趋势,且已扩散至我市高港区和开发区,虽然目前螺情尚未扩散到其他市(区),但根据预测,如果上游邻近地区及高港区、开发区的螺情不能得到很好地控制,在短期内,泰兴和靖江市的江滩也会陆续出现螺情,并有可能通过通江河道向内陆扩散;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血吸虫病、疟疾等疾病的输入性传染源也不断增加;另外,在个别地区仍然存在违法私销非碘盐现象,给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造成一定影响,防治工作稍有懈怠,就会发生疫情反复甚至流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血地寄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做好血地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以春季查灭螺和全民食用合格碘盐为重点的各项血地寄防工作作为关心人民疾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摆上位置,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血地寄防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工作进度,检查工作质量,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与意识
血地寄防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各地要把血地寄防健康教育作为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以全国第十三届“防治碘缺乏病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的社会宣传活动,特别是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的血防“四个一”和碘缺乏病防治“五个一”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防病知识,不断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血地寄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全省2006年血地寄防工作方案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今年我市的防治任务仍然非常繁重。为了确保全年各项防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地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在血吸虫病防治方面,要积极开展查螺灭螺、查病治病工作,全市查螺面积不少于7800万平方米,对查出的钉螺要及时组织扑灭;查病人数不少于1.84万人,病人治疗率应达90%以上;同时要切实抓好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力争不发生本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人,确保不发生本地感染的成批急性血吸虫病人。在碘缺乏病防治方面,要认真开展碘盐监测监督,努力提高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覆盖率,继续抓好特需人群的碘营养监测工作。在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面,要狠抓“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提高血检质量;针对近两年不断发生恶性疟疾从境外输入的严峻形势,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阻断恶性疟疾的输入与传播,一着不让地抓好肠道驱虫和肠蠕虫病监测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驱虫和监测任务,并积极做好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消除丝虫病考核认证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认真执行相关政策,积极落实工作经费
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血地寄防工作的经费政策,坚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和“分级负担”的精神,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血地寄防经费足额拨付到位。各市(区)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04]240号)规定的标准,积极筹措县(市、区)级血防经费,并根据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纪要的要求,安排好地方病防治工作经费;各血吸虫病流行乡(镇)也要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血防经费的投入;疫区村民委员会要将血防查螺灭螺用工列入“一事一议”的重要内容,通过向群众宣传查灭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征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妥善解决好血防查灭螺用工报酬,保证查螺灭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加强防治机构建设,保证防治队伍稳定
血地寄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防治机构和防治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当前的卫生防病机构改革过程中,不得撤并血地寄防机构或削弱防治力量,要在装备和工作环境改善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要继续关心血地寄防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教育和鼓励他们进一步发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为做好血地寄防工作多作贡献。
六、加强部门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血地寄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妥善落实好血地寄防工作经费;水利部门要结合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历史有螺环境,并积极配合做好江滩灭螺工作中的现场勘测等工作;农业和多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牲畜血吸虫病和布氏杆菌病的查治工作,有效控制动物传染源,并结合农田改造和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消灭钉螺孳生环境;宣传、新闻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病知识,报道血地寄防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教育部门要认真抓好学生以血防“四个一”和碘缺乏病防治“五个一”活动为重点的血地寄防健康教育,积极配合血地寄防机构开展肠道驱虫、血防监测查病、肠蠕虫和碘缺乏病监测等工作;盐业部门要积极组织供应合格碘盐,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等部门要配合盐业部门加大碘盐市场管理力度,努力提高碘盐合格率和覆盖率;卫生部门要切实制定好全年防治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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