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2
索引号 3212000028/2023-354810 分类 公安、司法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01-19
文号 时效
市公安局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3-01-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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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公安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手段,以为民、便民、惠民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泰州公安的贯彻落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前进。

一是审慎规范工作,提升服务效能。依法依规依流程进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安全、不出现敏感错误。认真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落实受理、登记、办理、审核、回复、归档等工作环节,年内规范办结6件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在泰州公安门户网站设立“领导信箱”“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对收到的各类信件均及时流转、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2022年以来,先后以“泰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复工复产”“网络暴力”“夜跑安全”等为主题开展网上调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泰州公安微警务”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主阵地,先后对涉及六个警种的39项网上办事项目进行优化,在全省率先探索建设市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公安政务服务“泰警通办”系统,通过融合AI客服、在线预约、警务地图、窗口导航等功能,提供一体化、一站式办事指引。破解以往分警种、分地区多头咨询、窗口等待时间长等痛点,方便群众减跑动、就近办,提高办事预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微警务”注册用户实现199万人,全年提供办事服务78.2万余人次、在线咨询服务17.2万余人次。“泰警通办”系统提供在线引导办事、咨询8200余人次。

二是及时主动公开,回应民众呼声。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信息,机构改革及主要领导人调整后,规范更新部门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相关内容;主动公开重要的政务活动、决策部署、项目采购、道路限行等信息,发布今年我局制定的《泰州市公安局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十条措施》等规范性文件,让群众知情,为群众解惑;依托市政府平台策划《泰州市幸福水天堂•百籽乐交融专题》专题专栏,采用卡通动漫、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市局“石榴籽工作室”落实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举措,加大网上宣传力度,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开展“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宇轩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障群众财产安全”在线访谈节目,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相关情况与市民群众进行在线互动;依托市政府公开平台,采用视频直播形式,对《泰州市首届“石榴籽”开幕式直播》进行全方位报道,努力形成强劲宣传势头,拉近各族群众之间的感情,倾力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为体现公安特色,泰州公安门户网站推出“警务动态”“治安播报”“安全防范”等栏目,对重大工作部署进行通报,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对公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使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2022年,共发布警务动态、治安播报、在线访谈、警营风采、媒体聚焦等警务资讯1560余条。

三是做优双微平台,打造政务新媒体品牌。持续做优以“平安泰州”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策划推出覆盖图文、漫画、短视频等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立体化传播内容,及时发布警务资讯,权威解读政策信息,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当前“平安泰州”微信公众号已成为泰州公安对外发布信息、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渠道,在中央政法委第四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政法微信公众号”,市公安局因新媒体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被中央政法委通报表扬。截至目前,“平安泰州”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498篇,阅读总量581万次;“平安泰州”微博发布665条,阅读总量744万次。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条例各项规范,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围绕网站建设和信息安全,先后2次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的学习培训。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5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72253

行政强制

436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43.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殷切期待相比,还存在公开意识不够强、监督管理不全面等差距。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策宣传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实用;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不断规范建议提案、调查征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提高咨询建议、诉求答复质量,提升社会热点的发现、收集和反馈能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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