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2
索引号 3212000005/2023-354819 分类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1-19
文号 时效
市司法局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1-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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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制定泰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档可在泰州司法局(http:// sf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合法规范”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巩固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紧紧围绕司法局职能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切实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服务为民的阳光机关。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多形式多方面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市级平台统筹能力,提高12348与12345归并后的服务能力,全天候提供12348话务热线,推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功能发挥,及时发布涉企纠纷法律知识问答和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引,加强依法行政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法督查管理,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苏解纷、苏存证等平台或小程序,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向社会公众深入介绍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改革发展动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全年“法治泰州”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近350条。

2.加强“放管服”改革实施工作,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整体进驻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审批网站建设,全面完成了省司法厅提出的“三集中三到位”等关于行政审批的各项要求,实现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工作集中规范、服务到位、精准高效的目标。本局6大权力事项全部在江苏政务网上公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制定许可流程、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并依法在泰州政务服务网公开并及时维护。截止12月31日,2022年全年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661件(其中律师业务623件、基层法律服务业务17项、公证业务10项、司法鉴定业务11项),及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今年没有新增以市政府名义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合法性审查。重点开展《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前期调研,参与起草《泰州市消防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对《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法规规章实施评估。今年以来,市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文件216件、合同协议14件,受理备案规范性文件20件,提出具体意见千余条。

促进基层规范执法。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指导部门和乡镇就379件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开展自查,对因约定不清引发歧义的8件协议落实整改到位。指导各市(区)全面评估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目前全市普通乡镇(街道)“三整合”赋权事项639项、经济发达镇赋权事项1402项,其中市(区)建议分别调整回收为92项、189项。

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为各类企业纾困解难。面对国内外严峻形势和疫情防控的多种压力,持续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出台助企纾困“法五条”,推动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研究制定《泰州市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操作指引》,2022年走访企业3146家,全面掌握签订合同、劳资双方、债权债务、融资租赁等纠纷,及时排查、主动介入,发出征求意见函2196份,收集意见建议1060条,发现问题730条,推动落实397条。

打好行政执法监督“组合拳”。动态调整“轻罚不罚”清单。督促指导重点执法部门抓紧落实涉企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轻微不罚“三张清单”,目前全市18个重点执法领域全部细化制定了具体清单,涵盖300多项处罚权。全市(除公安)适用“轻罚不罚”的处罚案件共3551件,减少企业罚金超4.6亿元。深化创新“轻罚不罚”机制。会同市场监管局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标准《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适用规范》,明确15大类50种首次违法不罚的适用情形与依据。该规范一经出台,受到企业广泛欢迎。巩固扩大“轻罚不罚”效应。全面落实柔性执法措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率先在农业农村领域明确自由裁量适用的一般规则,对287项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按情形予以明确,实现对行政处罚事项全覆盖。

(三)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22年,共承办建议提案1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4件、协办4件),市政协提案11件(主办4件、协办7件)。相关建议提案已经全部按期办结,提案、建议等征询反馈满意度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3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8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8

0

0

0

0

0

3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0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2022年度发生一起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当事人最终撤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监督力度不足。三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而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畅通,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不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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