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2
索引号 3212000007/2023-354834 分类 市场监管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1-19
文号 时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1-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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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cjg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持续优化部门服务供给,全力破解企业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年共主动公开部门文件62条,政策文件解读3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依申请公开1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

(一)关注民生所向,破解企业难题

贴近民生关注,围绕药品、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市场监管标准与执法等领域发布食品抽检信息、药品以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企业信用公示、标准规范等。首批梳理、明确十项清单43个服务项目,在全系统开展“你点我办、你评我改”市场监管基层行、企业行、项目行活动。成立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专班,市区联动,一体推进。上线“码上办”APP,第一时间征集并响应企业和群众需求,通过走进基层、围绕项目、深入企业,实行现场专班服务。全年共受理企业点单并解决难题792个。

(二)推行柔性执法,探索实施“包容审慎”

将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有机结合,出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助企纾困实施方案》,形成了《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从轻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等一系列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工作机制“三张清单”,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提供容错纠错的宽松环境,更好地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在此基础上率先以地方标准形式制定发布《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适用规范》及配套文件,形成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对15大类50种违法行为规定首违不罚条件、裁量规则、执法程序,大幅减少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泰州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管理办法》《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一批)》及时作出政策解读。

(三)推进质量强市,赋能高质量发展

开展质量攻关、组织质量比对,实施产品质量“巡回问诊”,15家企业通过“江苏精品”认证,苏中药业荣获2022年省长质量奖提名奖,扬子江药业集团荣获“EFQM全球奖”。实施标准化发展行动,创成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城市,深入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发布全国首套低碳领域垃圾分类地方标准。新增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80余项,2家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2家,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学院标准创新基地落户泰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成运行,知识产权“双月攻坚行动”深入开展,举办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引导促进发明专利产出、运用。

(四)加大公开宣传,深化新媒体建设

“品质泰州”公众号通过新闻发布、通知公告、政策解答等方式,采取政策问答、一图读懂、重点介绍等形式,聚焦标准引领、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服务民生,扩大市场监管部门社会影响。2022年以来,“品质泰州”微信公众号累计推文700余篇,其中原创稿件超600条,平均每个工作日原创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1.政务公开的全面性还需进一步扩大,安全监督、民生公益栏目的覆盖面不够广;

2.政策解读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与民生、群众关注重点需进一步贴合;

3.政务新媒体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提升“品质泰州”公众号影响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如下改进: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时限性和全面性、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2.关注民生,服务企业,多以信息发布、信息访谈,“一图读懂”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3.聚焦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加大“品质泰州”公众号原创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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