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3-12-28 11:46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雾天行车到底要不要开“双闪”?

答:“双闪”,也有人叫“双跳”,实际名称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三款也有规定,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所以机动车雾天行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做法没有问题,但要注意配合雾灯等其他灯光一同正确使用,否则容易让前后方车辆误会驾驶人意图,产生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