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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8 16:26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城市居民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老家?

答: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根据《泰州市户口迁移准入登记规定实施细则》,公民只要符合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

(一)投靠配偶的;户口迁入的房屋为本人、配偶或者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

(二)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合法稳定就业,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入的房屋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

(四)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合法稳定就业,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投靠成年子女,且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五)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和毕业学生,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的。

(六)离婚(丧偶)后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需回原籍或投靠农村父母、成年子女的。

(七)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的。应提交合法产权住房证明、居民户口簿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