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建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12-05 09:08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问:住宅套型都有哪些要求?
答:依据《住宅设计标准》DB32/ 3920-2020要求,住宅套型应符合:
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2.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3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单室套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平方米;
3.住宅套型各功能空间应合理高效,居住活动流线顺畅、动静分区、洁污分离;套内布局宜采用可灵活改造的结构形式,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4.住宅套型利用外廊、天井、凹槽等组织室内自然通风时,应避免对居住私密空间的视线干扰;
5.住宅套型入口宜设过渡空间(玄关),宜设置更衣、换鞋、收纳等功能设施;
6.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且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