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建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6-11 09:29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需要哪些材料?
答: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文件要求,我市2017年出台了《泰州市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泰政规〔2017〕1号),于2017年5月15日开始全面推行存量房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业务。
双方需要带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银行卡(同一家银行),卖方带不动产权证(或者以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可在各区行政审批中心及中介便民服务点办理手续。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泰州市泰州大道388号,电话:0523-8688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