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4-1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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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批 2023年4月1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78 | 高港区胡庄镇田野村田厦8组西南侧约30米处,一废旧养殖厂内旧塑料加工作坊距离居民区仅约30米,生产过程产生较大粉尘,噪声扰民,生产废水直排厂区西侧农田,废旧塑料堆放厂区东侧农田,影响村民的日常生活,希望整治。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水、垃圾、噪声、扬尘 | 经查,该塑料粒子回收加工单位于2022年底在胡庄镇田野村田厦8组养殖场内安装了一套塑料粉碎机,从事废旧塑料的回收、粉碎加工,2023年初生产过一段时间,因无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于2023年3月中旬停产至今。 2023年4月9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胡庄镇工作人员对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北侧距离居民区约140米,南侧距离居民区约360米,东侧无居民区,距离养殖场最近的居民区为该单位西侧小崇头村,距离约80米。目前,该单位塑料粉碎机、清洗机等设备已拆除并移出厂房,已不再进行废弃塑料加工,无废水和噪声产生。现场对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未发现农田内有废旧塑料堆放。 2023年4月11日,高港区政府分管负责人针对信访举报问题现场督查,要求胡庄镇政府督促该单位尽快完成养殖场内废旧塑料的清理工作。 | 部分属实 | 一、高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废旧塑料的加工生产,养殖场内废旧塑料已全部清空。 二、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胡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单位的巡查力度,养殖场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新上项目,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
2 | 79 | 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南侧兴化热电厂两个烟囱全天排放烟气,希望核实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排放要求。 | 兴化市 | 大气、其他 | 2023年4月11日,兴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办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至现场进行调查。 一、关于“兴化热电厂两个烟囱全天排放烟气”的问题。经查,2018年兴化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经兴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兴经信备[2018]43号),环评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同意(文号为:泰行审批(兴化)【2018】20295号),并于2019年4月通过验收。兴化热电公司两只烟囱为两台锅炉烟气的排放口。 二、关于“希望核实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排放要求”的问题。经查,该公司锅炉烟气经过脱硝、除尘器除尘、脱硫塔脱除二氧化硫达标后经塔顶烟囱排放,排出的烟气为湿烟气,白色气雾状主要为水蒸气,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向社会公开。2022年全年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年平均排放浓度0.555mg/m³,二氧化硫年平均排放浓度3.606mg/m³,氮氧化物年平均排放浓度9.404mg/m³,优于排放标准规定的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该公司落实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各项规定,按规范生产,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校正,定期由第三方检测,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要求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及管控期间,落实大厂责任,做到友好减排。 三、下一步,兴化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对废气排放在线监控设施,环保设备进行维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兴化生态环境局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加强对该企业管控,监督企业大气污染排放状况。兴化经济开发区向公众做好知识普及和解释工作,避免群众产生误会。 | 已办结 | |
3 | 80 | 姜堰区梁徐街道葛联村八组梦鑫荣服装厂河道违建问题,部分地基已被开挖,但仍未恢复河道原貌。 | 姜堰区 | 水、垃圾 | 接到交办件后,梁徐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葛联社区工作人员迅速到现场核查,专题会商研究。 经核查,原位于姜堰区梁徐街道葛联社区8组的梦鑫荣制衣厂厂房已于2023年3月18日自行拆除。2023年4月5日、6日,经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河沟采样监测,水体中氨氮浓度为0.08mg/l,溶解氧为16.93mg/l,透明度为30cm,对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监测结果表明该河沟不属于黑臭水体。 经走访社区群众,该违建地块原为村庄河沟沟头部分,距离通扬河约1500米,两者不相通,非通扬运河支流。自2001年起由经营者林某根父亲在该村庄河沟沟头取土填埋,侵占部分河沟和生活码头,并于2015年违规建设了2间平房,用于服装加工。 由于邻里矛盾尚未调解到位,2022年12月底违建厂房未能拆除。直到2023年3月18日,林某根才自行拆除违建厂房,并于2023年4月7日拆除地基,原村庄河沟沟头部分暂未恢复原貌。 | 属实 | 一、梁徐街道葛联社区从周边居民出行安全角度考虑,对该地块不再开挖。 二、梁徐街道葛联社区将该地块集体收回,并做好长效管护,确保该地块不再新增违建。 | 阶段性办结 | |
4 | 81 | 靖江市西来镇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侧约3公里处,港口集团所属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电镀废水超标直排长江,日排放污水量约达3000吨。 | 靖江市 | 水 | 2023年4月11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一、关于“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电镀废水超标直排长江”的问题。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后由总排口通过专用管道排入丹华港,入河排口设置在丹华港,不直排长江。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取得江苏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决定书(苏水许可[2014]49号)。该企业废水总排口设置了在线监控(监控因子:COD、氨氮、总氰、总磷、总铜、总铬、PH、总锌、总镍、六价铬)。2023年4月11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含铬处理后排口、含镍处理后排口、处理后排口、丹华港排口采样,靖环监(专)字(2023)第(024)号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含铬处理后排口、含镍处理后排口、处理后排口、丹华港排口所测因子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2022年11月11日,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对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出水口和入河排口进行了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入河排口监测结果总氮浓度102mg/L,总镍浓度0.21mg/L,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总氮15mg/L,总镍0.1mg/L)。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超标排污行为行政处罚(泰环罚[2023]1-006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1万元。2023年2月22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入河排口进行后督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丹华港入河排口的总氮浓度2.49mg/L,总镍浓度0.013mg/L,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二、关于“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日排放污水量约达3000吨”的问题。经查阅该单位环评审批及验收意见,设计废水日处理量为6000吨,设计废水日外排量为3000吨。同时核查该企业2023年2月至今的日废水排放量统计表,最高日排放量为1314.8吨。 | 部分属实 | 一、要求该企业落实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下一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将对企业加强监督监管,指导企业做好厂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
5 | 82 | 靖江市城南街道龙鑫园居民时常闻及酸臭异味,疑似与附近污水处理厂、凯靖管业、苏源热电厂等企业废气排放有关,要求查处。 | 靖江市 | 大气 | 2023年4月4日-11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江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对信访所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一、江苏京伦染织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浆染车间正在生产,毛巾车间未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浆染车间配套的2套二级水喷淋+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及废水处理工段配套的两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发现问题:(1)浆染车间大门、屋顶及部分窗户未密闭,浆染废气收集效率不佳,部分废气通过窗户及屋顶逸散,车间外有明显异味;(2)浆染车间生产物料随意堆放,车间地面废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3)废水处理工段生化池及调节池上方已密闭,但有部分破损现象;(4)水处理污泥贮存在厂区西南侧雨棚内,四周未密闭,气味有逸散现象。4月4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厌氧生化池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排口的硫化氢、氨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排口高度15米,硫化氢排放量为0.09kg/h、氨排放量为0.04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硫化氢0.33kg/h、氨4.9kg/h)。4月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浆染车间1排口、2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96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02kg/h,2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80mg/ 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01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浓度60mg/ m3、速率3kg/h)。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上风向、下风向恶臭浓度组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恶臭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二、江苏凯靖管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热浸锌车间正在生产中,1条加工件热镀锌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及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对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加药箱进行快测,加药箱内液体呈碱性,对照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自行监测,现场提供了自行监测报告。发现问题:(1)热浸锌池、酸洗池槽边吸风废气收集效果不佳,部分废气不能有效收集;(2)酸洗车间门窗未全部密闭,个别窗户玻璃破损。4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热浸锌车间正在生产中,1条加工件热镀锌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及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部分车间窗户已关闭。4月4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酸洗车间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排口的盐酸雾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酸洗工段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氯化氢浓度为4.10mg/ m3、氯化氢排放速率为0.10kg/h,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氯化氢浓度10mg/ m3、氯化氢排放速率0.18kg/h)。 三、靖江市华汇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转,日处理能力8万吨/天,当前实际日处理能力约6万吨/天,处理后废水排入九圩港。粗格栅、细格栅、厌氧池、污泥浓缩池、脱水车间、污泥储存库已全部封闭,粗格栅、细格栅、厌氧池、污泥浓缩池、脱水车间废气收集后经2套生物洗涤过滤除臭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检查时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产生的污泥委托靖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理,提供了一般生活污泥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发现问题:(1)现场检查时在污泥储存库处闻到淡淡的异味,废气未接入收集处理系统,查阅“除臭改造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意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对该公司污泥储存库无组织异味收集、处置未作要求;(2)废气排口采样监测平台设置不规范。因废气排口采样监测平台不能满足监测安全要求,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未能对该排口进行采样监测,待企业完成整改后进一步组织监测。 四、靖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3#炉正在生产, 1#、2#炉备用,目前仅从事供气生产,锅炉为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3台均为75吨),煤日使用量约120吨,企业现场提供煤质化学日报表,煤的含硫量均低于6%,蒸汽日供应量约500吨,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2023年3月7日该单位废气在线监测(监测指标: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工控机、分析仪损坏,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停运,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每日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手工监测,监测数据逐日上传至在线监测平台。目前已重新采购废气在线监控设备设施,预计4月底完成安装并调试。查阅在线自动监控平台数据, 2023年4月10日监测结果:氮氧化物浓度3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颗粒物浓度7.27mg/ m3,均符合《江苏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排放标准(氮氧化物50mg/m3、二氧化硫35mg/m3、颗粒物10mg/m3),该公司2023年以来废气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一、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江苏京伦染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江苏京伦染织有限公司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控制废气排放。 二、责令江苏凯靖管业有限公司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控制废气排放;责令靖江市华汇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企业计划将污泥储存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接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责令靖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安装进度,及时办理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验收备案手续,同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靖江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环境监测,督促企业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
6 | 83 | 兴化市戴南镇姜何村郭庄中学东侧约500米处,原何姚不锈钢市场拆除区域内,堆放大量生活及化工垃圾,希望彻底整治。 | 兴化市 | 垃圾 | 2023年4月11日,戴南镇政府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至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兴化市戴南镇姜何村原何姚不锈钢市场拆迁区域内东侧、东南侧、南侧、西南侧露天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和无主工业固体废物,未发现化工垃圾。 2022年4月11日戴南镇姜何村组织人员对该区域内堆放的大量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统一清运至兴化市戴南镇史堡生活垃圾中转站规范处置。同时委托苏州盛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分拣、打包项目生产,年分拣废旧物资含废纸、废塑料、废布、废木材、废金属17800吨,年打包工业垃圾30000吨,环评批文号为苏行审环评[2021]20069号),签订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合同,对该区域内露天堆放的大量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具体数量以最终过磅磅单为准,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 部分属实 | 一、戴南镇姜何村加快对原何姚不锈钢市场拆迁区域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苏州盛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快对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同时戴南镇监督垃圾及工业固废的清运工作。 二、戴南镇加强对原何姚不锈钢市场拆迁区域周边的巡查,防止因生活垃圾或工业固废流失造成二次污染。 三、下一步,戴南镇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市场区域内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的整治,同时安排专人对该地块看管,杜绝附近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兴化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该地块以及周边区域巡查监管频次,一经发现任何倾倒工业固废环境违法行为,立即立案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
7 | 84 | 海陵区城东街道丁冯村游北路知(志)宏塑料粒子加工厂,无环评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污水偷排迎江河,现已停产,要求彻底关停。 | 海陵区 | 水、其他 | 2023年4月12日,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城东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志宏塑料加工部于2007年2月5日取得塑料再生加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2019年9月11日完成自主验收,主要设备为一条造粒生产线,主要污染物为塑料熔融、挤出废气和清洗废水,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该加工部露天堆放有大量原辅材料,厂区紧邻河道,存在环境隐患,难以达到整治要求。 现场检查时,该加工部未在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偷排河道现象,已拆除部分生产设备,工人正在对物料进行清理。 | 部分属实 | 一、海陵生态环境局、城东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加工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对物料进行清运并规范处置,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截至4月12日,该加工部已将造粒生产线拆除,同时完成部分原辅材料的清运,剩余原辅材料均已用防尘网覆盖完全。 二、下一步,海陵生态环境局、城东街道将持续督促该加工部加快原辅材料清运工作。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准入制度,严防“散乱污”企业出现反弹。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同类型企业的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
8 | 85 | 海陵区九龙镇镇东社区3-113号附近,石破添金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泰州隆迈建材有限公司、泰州隆通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从事砂石加工生产,无环保手续,多次采取停产方式逃避环保检查,要求查处。 | 海陵区 | 其他 | 2023年4月11日,海陵生态环境局会同九龙镇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全称为泰州石破添金环保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破添金公司),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振东社区3-1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2MA20YG202G。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生产及销售,法定代表人:胡春华。泰州隆迈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振东社区3-113号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2MA27GKQA6F,法定代表人:陆健华,该公司为销售企业,无实际生产行为;未查询到泰州隆通建材有限公司相关登记注册信息。检查时该公司碎石生产线未生产。经查,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厂区由南向北共4个车间,为1号到4号车间,1号车间建设碎石生产线1条,2、3、4号车间堆放混凝土块及黄沙石子等物料,混凝土块约1500吨,黄沙石子约6000吨。生产设备为鄂破机、小破机、振动筛、输送带等;生产原料为路面水泥块、水稳料和沥青路面块;生产工序为进料-破碎-筛分-再破碎-成品,主要产污环节为破碎和筛分;主要污染物为扬尘。检查发现,该公司混凝土块及黄沙石子等物料主要堆放在车间内,少部分黄沙石子堆放在车间南侧道路上,已覆盖防尘网,但车间内及道路地面积尘较多,车间部分门窗、屋顶破损。 | 属实 | 一、该公司已做好物料覆盖、洒水降尘工作。九龙镇政府督促该公司拆除碎石生产线,现已拆除部分生产设备,预计月底完全拆除。 二、下一步,九龙政府督促该公司限期完成碎石生产线的拆除工作。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执法监管,不定期对其进行后督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九龙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准入制度,严防类似企业出现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
9 | 86 | 靖江市靖城街道虹兴社区东小圩九组33号附近,雨水管道建设不合理,导致雨水排放不畅,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靖江市 | 水 | 2023年4月8日、4月10日,靖城街道办事处与靖江市住建局一起现场踏勘。 现场核查时,靖江市靖城街道虹兴社区东小圩九组33号附近无积水,周边雨污水管网无堵塞现象。现场询问周边群众住户,群众称南北二侧主路无积水现象,刘某江户东侧弄巷的地势略低于南北主路面,平时无积水现象,只有在暴雨时,因地势低的原因,才会短时内有部分积水现象,与其房屋四周管网铺设无关系。 | 部分属实 | 一、靖江市人民政府靖城街道办事处与靖江市住建局将密切关注该区域排水情况,汛期前加强防范,防止积涝。 二、靖江市人民政府靖城街道办事处与靖江市住建局共同做好该户沟通解释工作,加强防范,确保雨天不产生积水现象。 | 阶段性办结 | |
10 | 87 | 靖江市马桥镇徐周二桥下一“断头”河道,因该镇马桥村薛家埭生活污水、粪便等直排入河,导致水质较差,COD、BOD均严重超标,夏季臭味逸散明显。该问题向属地政府反映后,水利部门曾对周边河道进行通淤改造,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希望从源头杜绝污水入河,并做好水利工程改造。 | 靖江市 | 大气、水 | 2023年4月11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靖江市住建局、靖江市水利局会同靖江市马桥镇人民政府对该河道及周边进行现场勘察。 一、关于“靖江市马桥镇徐周二桥下一“断头”河道,因该镇马桥村薛家埭生活污水、粪便等直排入河,导致水质较差,COD、BOD均严重超标,夏季臭味逸散明显”的问题。经查,反映的“断头”河道位于马桥镇马桥村谢家埭(方言中“谢”和“薛”音相近,因此信访件中称之为“薛家埭”),河道流经25户农户屋后。该埭地形较为特殊,户与户之间多有水沟相隔,且每户房屋建筑北址临近河道,屋后不具备下埋污水管道条件。在2021年以前,确有部分农户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河水水质变差。自2021年开始,马桥镇借助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的建设契机,至2022年10月底陆续完成了13户农户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剩余12户因地形条件限制无法安放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设备,暂时先进行三格式化粪池改造,目前已无粪便直排入河。在该河道周边巡查,未闻到异常气味。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前谢家埭后沟(6个点位)、六圩港(2个点位)、严家港(2个点位)进行水样采集监测。 二、关于“该问题向属地政府反映后,水利部门曾对周边河道进行通淤改造,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希望从源头杜绝污水入河,并做好水利工程改造”的问题。马桥镇于2022年6月在河道与严家港连接处新建提水泵站一座,用于从严家港向该河道生态调水,通过动力引排的方式,加大水体流动,改善水质,泵站已于2022年底完成建设并运行,但整治效果距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 部分属实 | 一、靖江市马桥镇人民政府4月11日已组织人员、机械开始对河道进行清理整治,对河坡清杂整理,同时对该河道进行生态调水,改善河道水质。 二、下一步工作 1.通过清淤河床结合涵洞疏通,尽可能加大河道过水断面。 2.加快推进河道沿线农户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通过沿河架管方案,将剩余12户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预计5月初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和招投标工作,5月中旬开始实施,6月份全部完成。 3.不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4.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
11 | 88 | 泰兴市根思乡老叶村(北庄村)小邹家具厂西侧一塑料粉碎厂,无环评手续,白天生产过程产生较大噪音,要求查处。 | 泰兴市 | 噪声、其他 | 经查,此信访件在2023年4月4日已通过12345热线转办。接访后,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根思乡政府立即现场调查核实。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场地和生产车间堆放有大量回收的废旧电瓶车外壳、坐垫,南侧厂房堆放有约10吨的成品。该加工点水洗工序建设有沉淀池,沉淀水循环使用。破碎工序未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 该加工项目未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未入驻工业集聚区,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规划,属于“散乱污”项目,根思乡政府予以关停取缔。4月8日,对该加工点采取断电措施。2023年4月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后,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与根思乡政府对该加工点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2台破碎机和1台烘干机已拆除,生产车间内已无生产设备,南侧成品仓库已清空,北侧生产车间仅剩余少量前期回收的废旧电瓶车外壳、坐垫。 | 部分属实 | 一、督促该加工点加快清理北侧生产车间的废旧电瓶车外壳、坐垫,预计4月20日前清理结束。 二、下一步,根思乡政府根据网格化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对该加工点跟踪督查,确保该加工点不再从事废塑料回收破碎加工项目。 | 阶段性办结 | |
12 | 89 | 泰兴市滨江镇新浦化学有限公司北厂区东侧围墙“空分循环水处理设备”处附近,建厂初期(2010年左右)填埋了200余吨红色渣土,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体,希望查处。 | 泰兴市 | 水、土壤、垃圾 | 2023年4月9日-10日,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并聘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现场勘察。 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年产200KT/Y-VCM-SP工程循环水装置中的6#循环冷却水塔南侧为循环水塔配套泵区和厂区路,北侧为无阀过滤器区、外操室(两层砖混)、空压机厂房、管架和厂区路,西侧为空分装置,东侧为道路和围墙。因附近区域均为硬质化道路、厂房等,地下管线较为复杂,现场核查时不具备开挖条件。 查阅该公司自行监测台账,2020年北厂区土壤共监测8个点位,监测结果均达到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北厂区地下水共监测4个点位,2个点位达到Ⅴ类水标准,2个点位达到Ⅳ类水标准。2021年北厂区土壤共监测5个点位,其中S8/02点位砷监测结果62.2,超过《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复测结果未超标;北厂区地下水共监测5个点位,2个点位达到Ⅴ类水标准,3个点位达到Ⅳ类水标准。2022年北厂区土壤共监测8个点位,监测结果均达到《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北厂区地下水共监测3个点位,监测结果均达到Ⅳ类水标准。 为有效摸清该区域土壤情况,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反映涉事区域外(东侧围墙外侧绿化区域长约170米,宽约30米)进行开挖,现场按40米间隔、共开挖4个点位,除最北侧区域有明显带状红色土壤(埋深约0.5米),其余呈零星状态,初步判断涉事区域附近确有固体废物填埋,样品已送第三方公司进一步检测分析,预计4月20日出具报告。 | 部分属实 | 一、现场已责令新浦公司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标准要求,对涉事区域开展固体废物排查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 二、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处理,如发现新浦公司厂区内确有固体废物填埋现象,将根据专家意见,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后续管控或修复措施。 三、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启动涉事区域外侧绿化带的表面清杂、地下管线定位等工作,计划4月底前完成填埋物开挖、筛分及暂存;5月份,完成合规处置并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清挖效果评估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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