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 题 | 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
内 容 | 疫情三年,因为经济条件受限,多数人有不同程度的逾期记录,公积金贷款买房可否向临近的淮安市改为查看2年内征信记录,进一步放宽群众购房条件,刺激购房消费 |
办件分类 | 建议 |
办件编号 | SZ2025010700006 |
提交时间 | 2025-01-07 16:11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一、依据国务院颁布《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我市依据此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泰房委办发〔2020〕1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查询五年内征信报告。我中心将密切关注国务院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信息,若有政策变动,我中心将第一时间进行配套调整,请您留意公积金中心官网信息。二、疫情期间,商业银行以及公积金中心都相应出台文件,满足条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未能正常还款造成贷款逾期的,不作逾期处理。所以疫情期间,经过多种途径申请通过后,征信报告内容不会存在逾期记录。 |
答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答复日期 | 2025-01-14 15:16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