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标 题 | 泰州市港华燃气霸王条款 |
| 内 容 | 江苏泰州港华燃气巧立名目,强行要求居民购买他们的高价燃气灶,在居民不知情情况下臆造安全风险,要求居民购买他们的高价燃气管道重新安装!在居民完全不了解内容情况下要求居民签字!居民不同意用他们的天价燃气灶,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粗暴强制停止供应居民燃气,使得居民无法正常生活!燃气灶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 |
| 办件分类 | 投诉 |
| 办件编号 | SZ2025073100008 |
| 提交时间 | 2025-07-31 17:15 |
处理情况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2025年8月5日接到举报后,先与港华燃气公司取得联系了解莲花二区21幢306的用气情况。据核实,莲花二区21幢306已有三年未产生燃气费,也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要求举报人购买高价燃气灶的情况。 8月5日16:29分电话联系举报人了解相关情况,举报人解释说是他另一个住址,是同一小区11幢103室,有一煤气灶头不通,原因是他打港华燃气公司热线电话要求上门检修,港华燃气公司上门后说是要换软管和煤气灶,可以买港华燃气公司的,也可以从市场上购买质量合格的,港华燃气公司负责安装,交流过程中港华燃气公司未强制他购买该公司燃气灶和软管等材料,只是告知他港华燃气公司燃气灶售价与镀金管的售价,投诉人觉得港华燃气公司的比较贵,加之双方交流出现言词过激,导致不愉快,遂产生投诉举报。在我们收到此投诉件后,该投诉人已与港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协商好了,投诉人已自行在网上购买了相关材料,港华燃气公司提供了免费上门安装,双方矛盾解除。 |
| 答复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 答复日期 | 2025-08-07 09:47 |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