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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实体企业青年和人才生活补贴》和《在泰高校毕业生留泰补贴》政策咨询 |
内 容 | 您好,我是2023年6月份在泰高校毕业的一名毕业生,在校本科大四就读期间实习于泰州高港区的一家企业,并于毕业后顺利入职转正。在校求职期间就听闻在泰高校毕业生留泰就业有相关政策补贴,包括租房补贴、人才生活补贴和留泰补贴等。毕业后,辅导员也比较关心留泰就业的我,多次联系我询问留泰就业情况,并提醒我申领相关补贴。但当我去提交补贴申请时才发现,原以为可以申领的《实体企业青年和人才生活补贴》和《在泰高校毕业生留泰补贴》这两项政策并不适用于我,因为两项政策均要求首次社保参保必须在8月31日之后,而我在泰首次参保时间在4月份。当然,我非常感谢政府对留泰就业毕业生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发布落实,这些惠及青年人才和毕业生的补贴政策在吸引我们来泰、留泰的同时,实实在在的对我们,对我留泰就业生活上给予了帮助,我也成功通过这些政策的有效实施申请到了租房补贴补助,非常感谢。最后,我想咨询的是,为什么《实体企业青年和人才生活补贴》和《在泰高校毕业生留泰补贴》两项补贴的申领为什么要限制2023年8月31日之后参保人员才可以申领呢?作为在泰高校就读并于2023年六月份本科毕业后留泰就业的我,可以享受到那些优惠政策呢?篇幅较长,感谢阅读,感谢解答。 |
办件分类 | 咨询 |
办件编号 | SZ2024052300008 |
提交时间 | 2024-05-23 15:08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马女士: 您好! 您于2024年5月23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生活补贴、留泰补贴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泰办发[2023]29号)规定,2023年8月31日后来我市实体企业就业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贴,在泰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留泰补贴。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享受每月800元,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补贴以及5万元的购房补贴。感谢您在泰州做出的贡献,也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23-86883116。 |
答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日期 | 2024-05-28 09:51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