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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咨询公积金提取
内  容 请问泰州公积金租房条件、办理材料是什么,有最新文件吗
办件分类 投诉
办件编号 SZ2024070800009
提交时间 2024-07-08 11:5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7月8日15点,已电话回复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单身职工不超过12000元/年、已婚职工不超过24000元/年。您可通过泰州通APP-公积金专区或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无需上传材料;也可携带身份证、一类银行卡至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如婚姻状况信息异常,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等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您表示已知晓,谢谢!
答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答复日期 2024-07-08 16:48
答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