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 题 | 会计继续教育抵减 |
内 容 | 24年中级会计已通过一科抵减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90分,公需科目30分还需要继续教育吗?全国会计人员同意服务管理平台已经申请抵减,已通过,平台已显示专业课90分公需课0分,是否表明24年继续教育已经完成? |
办件分类 | 咨询 |
办件编号 | SZ2024122000005 |
提交时间 | 2024-12-20 21:09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考生,您好。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您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已经申请抵减,并已通过,表明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0523-86888085。 |
答复部门 | 市财政局 |
答复日期 | 2024-12-23 17:34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