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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会计继续教育抵减
内  容 24年中级会计已通过一科抵减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90分,公需科目30分还需要继续教育吗?全国会计人员同意服务管理平台已经申请抵减,已通过,平台已显示专业课90分公需课0分,是否表明24年继续教育已经完成?
办件分类 咨询
办件编号 SZ2024122000005
提交时间 2024-12-20 21:0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考生,您好。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您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已经申请抵减,并已通过,表明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0523-86888085。
答复部门 市财政局
答复日期 2024-12-23 17:34
答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