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州市区“烂尾楼”项目处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烂尾楼”项目的处置工作,改善城市形象,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泰州市区“烂尾楼”项目处置办法》。现将《泰州市区“烂尾楼”项目处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11日—6月20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86882727
电子邮件:407633473@qq.com
附件1:泰州市区“烂尾楼”项目处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区“烂尾楼”项目处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1日
发布时间:
2025-06-11
截止时间:
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