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04/2024-0000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4-06-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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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部署要求,市政府出台《泰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制度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10万、4‰以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有所降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稳步提升,人口结构更加优化,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本部分从六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二是优化优生优育服务,完善妇幼健康体系。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实现应托尽托。四是提升育龄人群生育意愿,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五是帮扶关爱计划生育家庭,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六是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三)保障措施。本部分从落实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强化示范引领、狠抓工作落实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三、文件的出台意义
泰州市和全国形势一样,生育水平和生育数量不容乐观。出台包含泰州市优化生育、鼓励生育的一系列文件,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进泰州市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走在前、做示范,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贡献人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