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建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3-04-27 15:54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购房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购房所在地是职工(含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提供满6个月的工作证明(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社保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或户籍证明;不是职工(含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提供购房后满6个月的用水、用电或用气发票;

(4)一类银行卡;

(5)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的需提供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