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建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6-17 08:29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申请备案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管理办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房屋安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并通过考核,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应在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具有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名,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名;

4.配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工作必要的专业检测仪器设备和结构分析软件;

5.具有健全的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6.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