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建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7-05 09:44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问: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答:职工购买泰州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办理流程为:
①职工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房产开发商与职工共同出具承诺书;
②职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等可提取金额,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
③职工和房产开发商凭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可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总额20%的,职工应补足相应金额)网签购房合同。职工本人凭购房合同、承诺书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款项转入房产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