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建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5-01-10 08:42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问:城市排水中,雨污合流和雨污分流如何选择?

答:依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气候特征、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再生利用等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

2.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

3.分流制排水系统禁止污水接入雨水管网,并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径流污染;

4.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通过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还应按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经方案比较后实施雨污分流改造。